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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關注部門首長責任制的尺度
政府早前公布關於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的紀律調查結果,當局指涉事政府物流署人員在警覺性、判斷力等方面出了問題,而時任署長雖在事件中未有疏忽之處,但其部門工作表現欠理想,他亦被撤回授勳。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1月27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上,指公開批評加撤回授勳,觀感上算是一種變相懲罰。 周小松議員表示,部門首長在工作中或會較大程度地授權下屬執行工作,萬一部門有系統性、普遍性問題,部門首長直接負上疏忽責任的機會並不大。他關注當部門首長責任制正式實施,是次就物流署的處理,會否成為政府考慮的尺度,抑或到時會有更嚴厲的尺度去要求部門首長。 另外,按去年《財政預算案》的部署,公務員編制在2026-27及2027-28年度每年分別縮減2%,周小松議員相信這不容易做到,而各政策局/部門首長可自行決定資源分配、人手配置。我關注在縮減編制的過程中會否出現「cut易唔cut難,cut低唔cut高」的情況,最後導致前線人員工作量加重。而公務員事務局會否就高、中、低編制的削減情況,與不同政策局/部門溝通。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就部門首長
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