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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關注勞工處維護國安的工作

  • honchausiuchung
  • 5月16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政府建議在勞工處保留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有時限職位(職銜為「首席勞工事務主任(勞資關係)2」,為期三年),以領導職工會登記局及勞資協商促進科。周小松議員2025年5月15日(15/5)在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指上述職位其中一項主要職責是統籌勞工處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關注此職位為何由首長級薪級第1點(D1)的人員擔任,而非更高級別的人員。


此外,勞工處勞工事務行政部現時有四名首席勞工事務主任,其中一名負責法定最低工資事宜。周小松議員認為隨著最低工資「一年一檢」實施,而相關水平將按既定方程式每年調整,這名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的工作量或有所減少。建議當局在首席勞工事務主任有時限職位屆滿後,重新協調分工,考慮撤銷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職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認為,D1的人員足以做到統籌維護國安的工作,而負責最低工資的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的工作量不一定減少,但三年後一定會檢視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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