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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事務委員會】促改善職安相關個案的處理程序

  • honchausiuchung
  • 5月26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於2025年5月26日召開會議,討論2024年職安健狀況,以及政府就申訴專員公署(公署)早前公布對建造業職安健監管的主動調查報告(報告)的跟進工作。周小松議員在會上先肯定勞工處為改善職安健狀況所付出的努力,指去年的工作致命個案和工業意外數字,整體均較2023年的下減少。同時樂見勞工處接納他的有關建議,成立了特遣小組以加強對建築地盤的巡查執法,希望職安健水平能持續提升。


報告提到屋宇署遺漏跟進勞工處轉介的個案,公署只是隨機抽查屋宇署9宗由勞工處於2012年至2014年期間轉介的個案,都發現屋宇署未有作適當跟進,而屋宇署表示已加快處理由2015年至2023年的個案。周小松議員關注屋宇署處理2015年至2023年個案的具體進度,有否制訂時間表,而2015年之前的個案的跟進情況為何。他亦留意到,屋宇署與房委會於2002年設立了個案轉介機制,他希望當局說明這機制的執行情況。


屋宇署也因應公署建議,制定了處理個案的時間指標,例如屋宇署收到勞工處每月的定罪個案摘要表,一個月內篩選出與建築工程和註冊承建商有關的地盤死亡事故個案並跟進;如律政司確定有足夠法律依據,屋宇署兩個月內將個案轉介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展開紀律處分程序。周小松議員認為處理時間仍有可壓縮的空間,期望當局可加快相關流程。


此外,特區政府在2021年曾建議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要求一些較高風險的小型工程須在開工前呈報,以便勞工處巡查。但我留意到當局在今次會議文件表示:「勞工處亦正研究優化法定建築工程的呈報機制,並評估在現有資源下落實的可行性」,關注當局目前對於修訂上述規例的取態為何。


屋宇署助理署長/機構事務潘玉龍表示,現時「集中火力」處理2015年至2023年的個案,而截至今年5月13日,已就22宗個案轉介至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展開紀律研訊,而2015年之前的個案,署方再與律政司研究是否須要跟進。署方現時亦已做了些精簡程序的工作,例如如果有個案相類似或涉及同一承建商,都交由同一紀律委員會處理。而就署方與房委會的轉介機制,其成效會再作檢討。


至於處理個案的時間指標,潘助理署長指收到勞工處的定罪個案摘要表後,須要花工夫篩選個案,一個月的時間已比較「進取」;而紀律處分程序涉及擬定控罪書,需時與律政司商討內容,因此兩個月的時間已是差不多。


關於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馮浩賢強調,從來沒有排除修例,但認為循序漸進較為穩妥。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溫治平補充指,透過物管方面都收到不少工程申報,處方亦根據這些資料作針對性巡查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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