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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事務委員會】釐清病假紙定義 保障僱員權益





周小松議員指出,僱員如要領取《僱傭條例》下的疾病津貼須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會上的政府文件卻寫成會為因防疫規定而要檢疫的人士提供「醫學證明書」。要求當局澄清「醫學證明書」是否等同於醫生證明書。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回應時承認,有關說法不夠清晰,表示如果修訂得更清楚,可避免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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