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間,本港外傭供應受影響,引起社會對外傭「跳工」(兩年合約期內在港轉換僱主)情況的關注。2023年3月21日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的檢討,以打擊外傭「跳工」。
政府規定職業介紹所向外傭求職者說明,除了原來僱主移民、逝世或外傭曾遭受苛待等特殊原因,外傭在兩年合約期內提出在港轉換僱主的申請,「通常都不會獲得批准」。周小松議員要求當局說明,有沒有外傭獲批在港轉換僱主的個案,而獲批原因為何。此外,如果外傭不經職業介紹所,直接提出申請轉換僱主,而政府只對職業介紹所作規管,周小松議員質疑這對打擊外傭「跳工」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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