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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建議放寬放取育兒假的安排

  • honchausiuchung
  • 5月20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由今年4月起,所有在職政府僱員可就其每名三歲以下子女,申請每年放取三天育兒假。育兒假可一次過放取,亦可以半天或一天為單位分次放取。周小松議員於2025年5月20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對當局推行育兒假表示歡迎,但也認為放取安排可再放寬。


周小松議員表示有公務員反映,基於照顧子女的需要,希望可以遲若干小時上班/早若干小時下班,靈活安排。他建議當局研究放寬放取育兒假的安排,容許以小時為單位分次放取。長遠而言,他希望當局能夠推行彈性工作,進一步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周小松議員也關注政府實行「五天工作周」的情況,指仍有部分政府僱員未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希望當局能夠與涉及的部門積極探討,想辦法解決上述問題。


此外,就合資格男性政府僱員放取五天侍產假的情況,由2012年至今年3月31日,共有約39,100名政府僱員放取五天全薪侍產假,即每年平均約3,000人放取(若只以公務員實際員額計算,佔男性公務員不足3%)。周小松議員關注當局是否有空間將侍產假日數增加至七天。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若以小時為單位放取育兒假,行政上會比較複雜,鼓勵同事利用「補鐘」處理。就「五天工作周」,當局不打算變動相關的四項基本原則(不涉及額外人手資源;不減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不削減緊急服務;在星期六/日維持必需的櫃台服務),但鼓勵部門善用科技,看人手調配上能否讓更多同事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至於侍產假,局長表示會繼續做好鼓勵生育措施,但未有計劃增加侍產假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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