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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工地安全是每個人的責任

周小松|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由年初至今,建造工地接連發生多宗致命工業意外,20多名工友不幸逝世。建造業工業安全問題存在多年,而職安教育也不斷加強,甚至職安健條例也提升了罰則,為何我們總是未能阻止這些意外發生?每宗工業意外成因或各有不同,但歸根究柢還是源於施工安全文化缺失所致。預防和阻止意外的方法萬變不離其宗,關鍵是工地安全管理措施能否實施到位,高層對工地安全的重視程度,以及工地負責人、管工及前線人員的安全意識是否足夠。


建造業近期發生多宗匪夷所思的嚴重工業意外,包括有工地吊運3米長鋁板時,突然墜落擊斃一名管工;也有吊臂車吊運1.5噸鋼筋到10米深地底時,物料墜下擊傷4名工友,其中1人危殆。若按標準作業程序,在吊運物料及卸料前,應先設置危險區域(也稱「致命區域」),範圍將覆蓋物料移動的軌跡,並限制非必要人員進入該區。只要將危險區設置和執行到位,即使物料墜下,理應也不會傷及工人,意外就能避免,說到底又是工地安全管理問題。


建造業議會去年底發布了《香港建造業主要持份者的安全角色及責任》參考資料,闡述良好的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模式,不同持份者(包括業主/發展商及其代表、設計者、總承建商、分包商及前線工人)各自在制訂安全政策、策略、營運和執行應承擔的角色和責任。然而,理想很美好,現實卻很殘酷,比起安全施工,趕進度及追效率往往才是首要任務,最終交給前線人員只有五個字「同我死掂佢」。


試問建造工人怎會不明白「條命係自己」的顯淺道理,惟部分工友向我反映,當拒絕進行明顯有違職安的危險工序時,判頭監工就破口大罵,嫌棄工友過分「錫身」拖慢進度;甚至被安排「頂上」的同事抱怨和白眼。在這種工作文化下,工友為保飯碗也難免要在職安方面逐漸妥協和讓步。個別前線工人若未有做足職安措施固然不妥,但見樹也要見林,這或許並非只是個人問題,而是工地安全管理、監察制度及職安健教育失效所疊加的結果,工友可能都是受害者。


建造業職安健難題癥結在於多年來安全文化匱乏,要帶來改變需要多管齊下推動。短期內要減少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再發生,最有效的方法是政府增加人手和資源展開大規模工地高調巡查行動,向業界展示銳意解決問題的決心,以及違法違規者必究的態度,杜絕僥倖心理。我留意到,最近有意見對展開大規模執法行動有保留,認為不應因勞工處執法效率欠佳,就增撥人手資源加強巡查,反而關鍵是檢討優化巡查準則和程序。但其實兩者並無衝突,優化工作流程本來就應該持續進行,大規模巡查也可以同步展開。雖然勞工處巡查工作無疑有不少改進空間,但實行多年證明仍有一定阻嚇力,若高姿態大規模執法行動有助提升業界警覺性,減少工傷和致命意外個案,多花些資源也是值得去做。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建立優質工地安全文化須持之以恆,業界和政府各有責任。業界高層領導必須帶頭推動職安文化,而建造業議會主席何安誠早前就提出了極佳的建議,他呼籲各工程公司的行政總裁應作領頭羊,每月到旗下工地一次檢討職業安全。只需一個小安排,親力親為監督工地安全,已經是對工友們最好的職安教育,何樂而不為?當然,制定及執行良好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同樣重要,業界能自願去做固然是好,否則政府就要考慮介入監管。


預防永遠是優先,懲罰僅迫於無奈之舉,但我們也要確保法規相關是與時俱進,使違例者得到相應懲罰。我樂見政府早前宣布未來一年將檢討《建築物條例》,擬加強對註冊承建商的規管,以及賦權屋宇署更有效執法及提升對違規承辦商的罰則等。相信修例能有效提升阻嚇力,畢竟若承建商被除牌,就不能再從事建造工程,冀當局盡快公布更多細節;至於預防方面,「安全智慧工地」系統是大趨勢,現時合約金額逾3,000萬元的工務工程必須採用,但私營工程則沒有限制。據了解,縱使政府已提供各項資助,智慧工地在私營工程仍未普及,甚至已使用的公司都是擺多過用。既然如此,政府需要思考如何鼓勵及支援具規模的私營工程使用智慧工地系統,甚至研究採用強制性措施的可行性。

 

原文刊於:香港《明報》

刊登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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