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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事務委員會】應為新就業支援計劃參加者提供津貼













政府將於明年10月起,委託非政府機構等營辦 #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 (取代綜援計劃下的「就業支援服務」),為期兩年。新計劃要求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每星期參與由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直至找到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周小松議員於2024年11月2日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表示當局應為新計劃的參加者提供津貼。


周小松議員認為「勞動有價」,既然參加者參與了勞動,理應獲得津貼。同時關注營辦機構是否須要向政府支付款項,否則便是以無償勞動力為自己工作。而如果參加者長期都未能找到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是否須要一直參與無償工作。


此外,周小松議員留意到政府文件指,現時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中,約有一半介乎50至59歲,當中不少人因學歷及技術水平偏低,就業能力似乎相對較弱。他關注當局有何針對性措施,以協助相關受助人提升就業技能。


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福利)4陳雅詠表示,新計劃參加者未能找到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的話,就要一直參與無償工作。政府不會向營辦機構收取款項,指機構都要投入人手等資源去監督參加者工作。當局強調,新計劃運作較為精簡,而參加者可繼續使用勞工處及僱員再培訓局提供的就業、培訓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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