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網約車規管制度全面落實
-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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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7月16日出席立法會會議 ,就有關網約車服務規管的議案發言。指網約車服務是全球交通發展不可逆轉的大勢,網約車在內地及海外多個城市,早已經發展為成熟的產業,不僅為市民出行提供多一個優質選擇,更承載著大量基層就業和彈性工作機會。在本港,社會各界對合法化及規管網約車呼聲已久。政府已經在去年通過規管網約車的法律框架,今次修例是進一步訂定規管的具體細節及運作機制。
政府建議現階段將網約車數量限制在 10,000個,周小松議員認為這個數目已經是平衡各方意見後,相對務實和合理的起步點。但政策必須具備彈性,規管制度實際落地運作後,一旦發現市民的乘車體驗受損,如候車時間變長、繁忙時段叫不到車,甚至出現車費暴漲情況,當局絕不能坐視不理。假若經研判後發現牌照數量確實不足,當局就應該果斷考慮增發牌照,確保廣大市民的出行便利不受影響。
為確保網約車的運力,相關條例訂明網約車必須在指明期間內,完成一定數量的行程次數才可以續牌。由於牌照設有嚴格上限,每個名額都相當珍貴,設立行程數量的最低要求,確實有助確保市場運力。不過,行程次數的門檻必須小心拿捏。網約車是「共享經濟」下的產物,自己有私家車、有空餘時間才去接單載客。正因如此,現時不少本地網約車司機都以兼職為主。如果當局訂立的行程要求過高,變相只有全職司機才能續牌,便背離了共享經濟的初衷。相反,次數若訂得太低,又會失去確保運力的意義。因此,當局必須精準平衡,最重要的考慮因素是要確保網約車兼職司機能夠有合理的生存空間。
由於行程次數規定被列為續牌「必須滿足」的硬性條件,運輸署署長沒有任何豁免的酌情權。周小松議員在早前的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已經強烈表達過關注,如果網約車司機不幸遇到交通意外,導致長時間無法駕駛;又或者車輛發生嚴重故障,需要長時間等待零件維修。儘管司機有合情合理的原因解釋為何未能達標,但是他們都續不到牌。換言之,隨時一場非自己過失的交通意外,司機不但身體受創,更有機會連網約車牌都「無埋」,瞬間失去賴以為生的工作。當局書面回覆時稱,不考慮賦予署長酌情權,是要顧及「公平性和確定性」,認為特殊情況往往難以一一客觀證明。他對這種「一刀切」的說法實在不敢苟同,如果司機未能提供客觀證據讓署長信納,署長大可依法直接拒絕其申請。但連帶有充分客觀證明的特殊個案都狠心拒之門外,絕對是不近人情。他強烈期望當局日後繼續研究如何妥善處理上述特殊情況,適時優化制度,設立合理的豁免機制。
最後,周小松議員由衷希望網約車規管制度全面落實後,網約車與傳統的士能夠真正走向「共存互補」,兩種服務模式形成良性競爭,讓兩邊的司機同行都能夠憑藉辛勞,賺取到足夠且穩定的收入。如果網約車平台出現利用演算法剝削司機的行為,當局必須果斷介入,撥亂反正,切實保障廣大前線司機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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