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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事務委員會】關注「兒童發展基金」計劃實施情況

  • 2月3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政府於2008年設立兒童發展基金,旨在為弱勢社群兒童締造有利成長的條件,之後優化了於2024年推出的基金計劃。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2月2日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表示相信計劃對於解決跨代貧窮有一定正面作用,並支持當局有關向基金注資1.8億元的建議。


周小松議員留意到基金計劃友師的年齡要求為年滿18歲,指友師須與小三至小六學生打交道,並向其作輔導。友師自身若心智較成熟,且有一定人生閱歷、生活經驗,輔導的效果或會比較好。關注當局會否考慮將基金計劃友師的年齡要求與「共創明『Teen』計劃」友師的看齊,調整為21歲或以上。他也留意到基金計劃營辦機構招募友師的規定不一,有些比較簡單,有些比較嚴格,建議當局考慮統一相關招募規定。


再者,2019年10月發表的《審計署署長報告書》(第73號)指出,基金83個已完成計劃(2012年1月至2018年10月)中,「為友師提供的核心活動總數和出席率」和「友師與參加者聚會總數目」兩項指標的不達標率,分別為28%和47%。周小松議員關注當局有何措施去改善情況,並要求當局說明第九批及第十批計劃的推行情況,是否有改善。


此外,周小松議員關注基金計劃學員動用目標儲蓄的安排,希望當局說明。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基金計劃友師的年齡要求日後可再作檢討。現時相信18歲是合適的年齡去成為友師,這個歲數正好是成為大學生的年紀,與小朋友溝通可能比較好。


就計劃指標的達標情況,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青年及感化服務)陳麗珠介紹,友師須按當局要求,每月聯絡參加計劃的兒童一次。同時須參與營辦機構的活動,在整個三年計劃內的五次活動中,最少出席四次。她表示將於會後補充關於第九批及第十批計劃推行情況的資料。


至於動用目標儲蓄的安排,陳助理署長指,如果學童符合先決條件及訂立了個人發展規劃,可以提早在計劃開展後第13個月開始動用目標儲蓄,包括每月儲蓄、配對捐款及政府配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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