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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仔】|研究設立網約車續牌豁免機制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本港社會對於合法化及規管網約車服務的討論已有多年,立法會在去年10月通過《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並於上周就有關規管網約車服務的四項附屬法例完成察悉議案辯論。規管網約車服務的法律條文將於明年8月全面生效,我希望網約車與傳統的士能夠共存互補,良性競爭,共同為市民提供優質的出行體驗。 政府現階段將網約車車輛許可證的發牌上限定為10,000個,而為確保網約車的運力,網約車必須在指明期間內,完成一定數量的行程次數才可以續牌。由於牌照數量設有上限,名額珍貴,設立行程數量最低要求的確有助確保市場運力。不過,行程次數規定被列為續牌必須滿足的硬性條件,運輸署署長並沒有任何豁免的酌情權。我在相關法例審議期間已就此表達過關注,如果指明期間內,網約車司機不幸遇到交通意外,導致長時間無法駕駛,又或者車輛發生嚴重故障,需要長時間等待零件維修,儘管司機有合情合理的原因解釋為何行程次數未能達標,都無法續牌。 換言之,司機若不幸遇上一場非因自己過失所致的交通意外,不但身體受創,更有機會喪失網約車牌照,瞬間失去賴以為生的工作。當局曾表示,不考慮賦予運輸署署長酌情權,是要顧及公平性和確定性,指特殊情況往往難以一一客觀證明。我對如此「一刀切」的說法不敢苟同,如果司機未能提供讓署長信納的客觀證據,署長大可依法直接拒絕其續牌申請,但連帶有充分客觀證明的特殊個案都拒之門外,實在不近人情。因此,我強烈期望當局繼續研究如何妥善處理上述特殊情況,適時優化制度,設立合理的豁免機制。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6-07-24 連結:【周昇詞】研究設立網約車續牌豁免機制 - 香港仔
- 【香港仔】|由「點心」說開去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香港天文台早前表示,聯合國亞太經社會和世界氣象組織轄下的颱風委員會第58屆會議,通過採用9個新的西北太平洋及南海熱帶氣旋名字,其中一個叫「點心」,是由本港提出的。連同「點心」在內,由香港地區提出並於今年起生效的熱帶氣旋名字共有10個。這些名字中,意義來源多元,譬如「珊珊」是頗為普遍的少女暱稱;「白海豚」是生活在香港水域的中華白海豚;「彩雲」是色彩繽紛的雲層,並為本港屋邨名稱等。 熱帶氣旋的名字並非一成不變的,如果有熱帶氣旋造成重大人命傷亡和經濟損失,按慣例颱風委員會會考慮將之除名,而提供該名字的成員國家或地區,將提交替補名字給委員會考慮。上述的「點心」就是用來取代「萬宜」(超強颱風,與颱風「桃芝」、超強颱風「天兔」於2024年接連吹襲菲律賓,造成超過430萬人受災,經濟損失超過37億菲律賓披索),而去年引致本港天文台發出10號颶風信號的「韋帕」和「樺加沙」都被颱風委員會第58屆會議決議除名。是次被決議除名的也包括本港提供的「鳳凰」,新名字有待公布。 為熱帶氣旋命名,除了有氣象辨識上的需要,也有助提升大眾對熱帶氣旋相關災害的警覺性。根據天文台在今年三月發布的「2026年全年展望」,本港風季可能於6月或之後開始,10月或之前結束,並預料約有4至7個熱帶氣旋進入香港500公里範圍內。筆者在此亦呼籲各位僱主和僱員,按照《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及早協調制定切實可行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以保障僱員安全,同時確保業務運作順暢。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6-07-10 連結:https://flu.hk/zxiq
- 【財務委員會】關注興建第二座焚化爐設施
為擺脫以堆填方式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政府估計花費 292 億元,興建香港第二座焚化爐設施,以進一步提升本港轉廢為能的能力。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7月10日出席財務委員會會議,就上述議題提出兩項問題: 1. 文件顯示,按2025 年 9 月價格計算,擬議工程的建築費用單位價格約為每日每公噸處理量316萬元,相較第一期焚化爐工程減少約26.7%,值得讚賞。但周小松議員亦留意到,樓宇及建築工程部分的預算約為32.7億元,較第一期工程的約12億元高出不少。他關注兩項工程的建築規模相差多少,有否計算相應的單位成本及採取節省成本的措施。 2. 局方表示,若承建商能夠提早完成工程,可獲發獎金。周小松議員詢問當局會預留多少資金作為獎金。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2) 賴子堅答覆,關於樓宇及建築工程的開支方面,I·PARK 1耗費12億元是2014年9月的價格水平。若按照2025年9月的價格計算,I·PARK 1的相關開支將增加至16億5000萬元,而I·PARK 2則是27億8100萬元。由於二期的廢物處理量是一期的雙倍,因此無論在廢物儲存缸還是傾卸大堂等部分,均需要相當的規模,才可以應付6000公噸每日的處理量。
- 【福利事務委員會】關注政府精準扶貧項目成效評估
2022 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本屆政府的策略是精準扶貧,其中確立三個精準扶貧的目標群組,包括劏房住戶、單親住戶及成員全是長者住戶,政府因應其需要,推行四個精準扶貧項目,包括「共創明『Teen』計劃」、「社區客廳試行計劃」、「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及「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支援長者及照顧者計劃」。 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7月13日出席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會議討論精準扶貧項目的成效評估結果。他表示各項KPI完成得相當出色,而扶貧工作不僅限於物質分配,更兼顧精神需要,既有深度,亦有溫度。此外,他提出三項問題: 1. 除三個目標群組外,周小松議員亦關注目前的青年貧窮問題。2020年扶貧報告顯示,政策介入後青年的貧窮率大約是4.8%,當中三成為25至29歲青年,屬於在職貧窮,且超過一半擁有專上學歷。政府是否有持續評估相關群組貧窮情況。此外,青年群組自2025年至今,失業率持續處於5%以上,而適合大學畢業生的職位在近三年減少了5萬個。政府有何特別措施以協助當下的青年就業; 2. 周小松議員表示「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的成效非常好,不僅解放婦女勞動力,亦改善親子關係,增加家庭收入。他詢問可否將相關計劃擴展至初中。 3. 周小松議員留意荃灣社區客廳開展一些針對新來港人士婦女的就業教育課程,很有意義亦非常受歡迎。他建議政府可考慮投入資源,與工會或者培訓機構合作,要求社區客廳舉辦一定數量的相關課程,從而協助相關人士更容易投入就業市場。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答覆,社署針對邊緣青年有林林總總的幫助計劃,而就有上進心卻覺得機會不夠多的青年,孫玉菡表示已不是貧窮問題,而是全社會如何為青年人創造更多上流機會。針對擴展「在校課後託管服務計劃」,他續指目前先推展小學,如之後仍有餘力,且大家覺得有需要,一定會去探討。最後,他認為不需要強制要求社區客廳開展培訓工作,更希望多些自發性去開展,因應不同區的特徵來使用不同方法。
- 【交通事務委員會】關注提升對司機體格證明要求的建議
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7月17日出席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會議討論提升駕駛執照申請人/持有人體格證明的要求的最新建議,包括對商用車輛司機採用較嚴格的體格要求,將其提交體格檢驗證明書的年齡要求由70歲提早至65歲,並縮短其駕照有效期等一系列建議。就此,他提出幾項意見: 周小松議員表示局方就此事已廣泛聽取意見,兩年前他亦在交通事務委員會上表達意見,認同為了道路安全應加強對職業司機的體格檢查。然而,從醫學角度而言,目前並無特別數據顯示65至70歲年齡層的司機不適宜駕駛;同時,該年齡層的意外率亦未見明顯偏高。 因此,周小松議員強調在保障道路安全之餘,政府必須兼顧職業司機的生計。事實上,香港的職業司機甚少在60歲退休,不少人仍需持續尋找工作機會。他期望最終方案能在道路安全與司機生計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此外,現時可以醫療券支付體檢費用,屬良好安排。然而,周小松議員擔憂實際推行時會否出現醫生不願承接檢查的情況?目前一般體檢僅需3至5分鐘,收費約300至500元;若日後檢查耗時大升例如需時半小時,醫生是否仍願意提供服務?屆時可能較難找到醫生參與,故他希望局方密切留意實際運作情況,一旦出現問題能適時調整,同時確保體檢費用不會對職業司機構成過重負擔。 最後,周小松議員關注局方是否有全面評估政策推出後的社會影響,包括會否導致合資格職業司機人數下降,從而減少整體人力供應。據文件顯示,運輸署已於2025年第四季推行體格評估試驗計劃,本人希望了解該試驗的結果,特別是未能通過體檢的司機所佔比例。 運輸署署長謝詠誼答覆,去年年底的試驗計劃以隨機抽樣方式進行,涵蓋的士、貨車、專營及非專營巴士的職業司機。結果顯示,僅有3名司機未能通過體檢,主要原因為視力未滿足條件,只需佩戴眼鏡即可解決。因此,相信相關措施對整體職業司機供應的影響屬可接受範圍。至於醫生人手問題,運輸署將與醫務衞生局合作,加強推廣工作。
- 【人力事務委員會】關注立法完善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
《行政長官 2025 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會以立法方式完善數碼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保障對象為負責食物及/或貨物外送的平台工作者。 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7月1日出席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參與討論相關的立法框架。他表示香港近年才興起平台工作,政府願意盡快以立法方式來保障相關從業員的工傷權益,值得肯定。此外,他提出以下幾點關注: 局長提及立法框架參考了《僱傭補償條例》和新加坡的模式,周小松議員指出在引入外賣員補償時,雖然不能照抄,但有一些原則需要考慮沿用,例如不計過失的原則、不計年資的原則,以及《僱傭補償條例》中工資和補償的計算公式都有一個清晰的界定。他表示很多細節相當關鍵,例如最後收入的計算,若他做幾間外賣平台,是否將其收入全部加上來作為收入,希望局方進行解釋。 局長亦提及,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不設最低工資限額,而補償最高限額是採納的,周小松議員認為值得再作考慮。勞聯工會曾處理一宗個案,有外賣員工作僅兩天便因意外身故,由於該從業員為新手,沒有過往收入紀錄,若無最低保障,賠償金額將如何釐定?按新例可能幾乎無法獲得賠償,甚至較之前購買意外保險的保障更差。 另外,政府要求平台進行登記以納入規管。周小松議員關注,若有平台不登記,政府是否有機制主動發現這些新平台;一旦發生事故,相關平台又是否須承擔法律責任。 最後,關於不同僱主的賠償分擔問題。文件指出,若工傷意外發生時平台工作者同時服務於多個平台,各涉事平台須按比例分攤賠償責任。周小松議員關注「同時服務於」的表述,究竟指正在同時配送兩個平台的訂單,抑或僅曾在不同平台登記工作,希望局方釐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時表示,不計過失原則會繼續沿用,但因平台經濟模式有別於傳統僱傭模式,直接套用《僱傭補償條例》很多地方不適用。收入計算方面,會參考新加坡的調整因素。至於完全不論年資,可能出現從業員首日高強度工作後,不知道為什麼就受傷,相關情況涉及道德風險及影響整個方案,故目前的研判一定是多層次的。 他續指,平台若未登記即是犯法,是執法問題,無法逃避。而分攤賠償,是指平台工作者在同一時間送2間平台的訂單,如果發生意外,兩個平台需要分攤賠償責任。另一種情況是,雖然在不同平台有做登記,但出意外時僅涉及一間平台,涉事平台要負責其他平台的收入,但在具體計算上有調整安排,會再與持份者深入交流。
- 【立法會會議】口頭質詢 提升勞動人口參與率
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7月15日在立法會會議 上,提出提升勞動人口參與率 口頭質詢。指本港今年第一季勞動人口參與率(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為54%,創超過30年以來的新低,當中女性勞動人口參與率更只有47.3%。他就提升本港的勞動人口參與率向政府作出以下提問: 1. 有否研究近年本地勞動參與率變化的趨勢及原因,以及各項針對釋放潛在勞動人口的就業支援政策對提升勞動參與率的具體成效; 2. 隨着近年輸入外勞人數持續急增,為全面反映本地勞工的實際就業情況,政府統計處會否考慮在日後公布與勞工與工資相關的調查中,加入「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及輸入勞工」的統計項目; 3. 為進一步釋放潛在勞動力,政府會否考慮在現有措施上,加強投放資源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並參考外國經驗,研究透過立法推行彈性工作制度。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答覆,指勞動人口參與率受人口結構、經濟及社會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影響。政府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包括提供培訓及就業支援、加強托兒服務及推廣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等,釋放潛在勞動力,提高勞動人口參與率。例如勞工處推出了「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和「中高齡就業計劃」,以促進釋放潛在勞動力,而僱員再培訓局會為本地勞動人口提供培訓及再培訓服務。 就勞工與工資相關統計,局長指本港外傭主要在家工作,工資水平及工作性質與本地一般勞工截然不同。輸入勞工填補本地市場難以招聘的工種及勞動力缺口,是整體勞動市場的組成部分,與本地勞工處於同一經濟生態。如將輸入勞工數據剔除,會令統計數據無法全面反映相關行業的實際人力供求及營運狀況。 政府亦推動及鼓勵僱主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如勞工處致力推動僱主採納「以僱員為本」的良好人事管理方法及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考慮到企業和個別僱員的不同情況,局長認為以推動及鼓勵的方式讓企業靈活實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較為合適。 周小松議員在其後的補充質詢環節表示,本港女性因料理家務而退出勞動市場的人數,從2022年的59萬多人,下跌至最新的49萬人,相信與政府近年推出的一系列釋放勞動力的措施有關。為進一步提升支援政策的成效及精準度,政府可考慮針對潛在勞動力,如料理家務者、銀髮族等,定期做一些全面的調查分析,以了解當中有多少人是願意就業,以及他們的學歷背景、選擇工作的優先考慮因素等,讓支援措施更具針對性。 孫玉菡局長回應,指政府會根據不同群組,以不同方法去了解他們的需要,或者所面對的困境,以更好地鼓勵及便利不同年齡群組,尤其是女性勞動人口參與工作。政府的一整套措施中,也包括再培訓、便利處理家庭事務的措施等。 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會議開始
- 【立法會會議】網約車規管制度全面落實
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7月16日出席立法會會議 ,就有關網約車服務規管的議案發言。指網約車服務是全球交通發展不可逆轉的大勢,網約車在內地及海外多個城市,早已經發展為成熟的產業,不僅為市民出行提供多一個優質選擇,更承載著大量基層就業和彈性工作機會。在本港,社會各界對合法化及規管網約車呼聲已久。政府已經在去年通過規管網約車的法律框架,今次修例是進一步訂定規管的具體細節及運作機制。 政府建議現階段將網約車數量限制在 10,000個,周小松議員認為這個數目已經是平衡各方意見後,相對務實和合理的起步點。但政策必須具備彈性,規管制度實際落地運作後,一旦發現市民的乘車體驗受損,如候車時間變長、繁忙時段叫不到車,甚至出現車費暴漲情況,當局絕不能坐視不理。假若經研判後發現牌照數量確實不足,當局就應該果斷考慮增發牌照,確保廣大市民的出行便利不受影響。 為確保網約車的運力,相關條例訂明網約車必須在指明期間內,完成一定數量的行程次數才可以續牌。由於牌照設有嚴格上限,每個名額都相當珍貴,設立行程數量的最低要求,確實有助確保市場運力。不過,行程次數的門檻必須小心拿捏。網約車是「共享經濟」下的產物,自己有私家車、有空餘時間才去接單載客。正因如此,現時不少本地網約車司機都以兼職為主。如果當局訂立的行程要求過高,變相只有全職司機才能續牌,便背離了共享經濟的初衷。相反,次數若訂得太低,又會失去確保運力的意義。因此,當局必須精準平衡,最重要的考慮因素是要確保網約車兼職司機能夠有合理的生存空間。 由於行程次數規定被列為續牌「必須滿足」的硬性條件,運輸署署長沒有任何豁免的酌情權。周小松議員在早前的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已經強烈表達過關注,如果網約車司機不幸遇到交通意外,導致長時間無法駕駛;又或者車輛發生嚴重故障,需要長時間等待零件維修。儘管司機有合情合理的原因解釋為何未能達標,但是他們都續不到牌。換言之,隨時一場非自己過失的交通意外,司機不但身體受創,更有機會連網約車牌都「無埋」,瞬間失去賴以為生的工作。當局書面回覆時稱,不考慮賦予署長酌情權,是要顧及「公平性和確定性」,認為特殊情況往往難以一一客觀證明。他對這種「一刀切」的說法實在不敢苟同,如果司機未能提供客觀證據讓署長信納,署長大可依法直接拒絕其申請。但連帶有充分客觀證明的特殊個案都狠心拒之門外,絕對是不近人情。他強烈期望當局日後繼續研究如何妥善處理上述特殊情況,適時優化制度,設立合理的豁免機制。 最後,周小松議員由衷希望網約車規管制度全面落實後,網約車與傳統的士能夠真正走向「共存互補」,兩種服務模式形成良性競爭,讓兩邊的司機同行都能夠憑藉辛勞,賺取到足夠且穩定的收入。如果網約車平台出現利用演算法剝削司機的行為,當局必須果斷介入,撥亂反正,切實保障廣大前線司機的權益。
- 【立法會會議】建築地盤禁煙 須有相應配套
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7月16日出席立法會會議 ,就有關實施建築地盤全面禁煙的決議案的發言。指去年大埔火災悲劇過後,社會對於建築地盤實施禁煙已經有高度共識。他支持地盤全面禁煙,不過認為在執行上都要取得平衡並顧及實際情況。 實行地盤禁煙的目的是管控火警風險,如果有人在地盤的易燃物料或建材旁邊吸煙,或者邊進行高危工序邊吸煙,相信大家都會認為是絕對不能接受的。但當風險是最大考量時,大家必須思考一個問題,部分新建項目地盤的面積相當大,由施工地點到地盤門口的合法吸煙地點一來一回的時間,可能已經足夠 「食幾支煙」。可預見的是,必然有人會選擇偷偷在地盤相對隱蔽、無太多人留意到的角落吸煙,然後以不安全的方法將煙頭熄滅並「毀屍滅跡」,這樣火警風險隨時不降反增。既然如此,周小松議員認為不如實務一些,在規例上保留空間,容許地盤範圍內可以由承建商自願設立合法的吸煙區,當然前提是要滿足一系列消防安全等必要條件及經過嚴格審批。相信集中管理及在安全環境下吸煙,火警風險會更加低。期望當局可以持續檢視新規例的執行情況,日後積極研究是否有空間容許地盤可以增設合法吸煙區。 相比起其他現行的禁煙區,包括公眾地方室內,學校、院舍、醫院等出入口三米範圍等的禁煙區,界線都相當清晰明確。如果是特定巴士轉乘站及毗鄰設施的禁煙區,甚至有圖則列明範圍。不過,建築地盤的情況完全不同,建築地盤的種類和性質各異,地盤範圍更可能隨工程進展而變化,市民是否能準確分辨地盤界線,知悉身處禁煙區是一大疑問。 關於建築地盤的定義,按照第59I章《建築地盤(安全)規例》釋義,是「指正進行建築工程的地方,以及緊接該地方而用以貯存用於或擬用於建築工程的物料或工業裝置的附近範圍」。當一棟舊樓大維修,外部棚架底部支撐延伸到地面行人路,該路段是否屬於法定地盤禁煙區呢?當局表示是否屬於地盤,要視乎棚架底部有否進行工程或擺放建材。換言之,當中存在很多條件和變數,相信一般市民都難以清楚分辨,那責任就全落在承建商身上。如何確保他們能夠採取所有合理步驟,時刻妥善圍封施工區域,以及清晰標示地盤禁煙區範圍,將成為當局日後必須跟進的問題。 周小松議員希望政府做好向市民的宣傳解說工作,必須說明清楚地盤禁煙區的適用範圍及規管的原則。因為細分起來確實相對複雜,例如正裝修的住宅單位未必是禁煙區,要視乎住戶是否正居住在處所內。只要住戶無遷出,住戶及工人都合法可以吸煙。但是,若單位屬於度假屋,業主只是回去視察工程進度,就整個施工範圍都要禁煙,即使戶主吸煙都要被票控。 地盤禁煙的原意固然是好的,但他期望當局在執行層面有相應的配套,真正做到市民大眾所預期的防火安全效果。
-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香港郵政的人手編制及營運狀況
周小松議員問: 就香港郵政的人手編制及營運狀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每年郵差、郵務員及郵務監督職系的:(i)編制、(ii)實際員額、(iii)目標招聘人數、(iv)投考人數及(v)上任人數分別為何,並按職級列出分項資料; (二) 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每年香港郵政削減的公務員職位數目,並按該等職位所屬職系及職級列出分項資料; (三) 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每年香港郵政聘請的(i)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及(ii)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數量,並按該等職位所屬職系及職級列出分項資料; (四) 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每年香港郵政內按非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的員工人數及佔整體人員的百分比為何,並按(i)所屬部門/單位、(ii)職系及(iii)工作性質列出分項數字;以及預計未來3年可安排多少名香港郵政員工改行五天工作周模式; (五) 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每年香港郵政租用私人物業作為辦公處所的數目及佔整體辦公處所數目的百分比,以及上述每個處所的以下資料:(i)每年租金開支、(ii)樓面面積及(iii)平均呎租; (六) 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每年香港郵政提供的本地及非本地電子商貿服務的以下資料: (i)當初預期收入、(ii)實際收入、(iii)運作成本及(iv)處理郵件量; (七) 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每年各個智郵站的平均使用率,以及香港郵政因智郵站使用率未如理想,而需按機制進行推廣活動和遷移智郵站的數字分別為何; (八) 根據智郵站服務規定,收件人須於領件短訊發送後48小時內取件,過去3年及本年至今,每年有多少人未有在限期內領取郵件,以及會否考慮向逾時取件者徵收額外費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九) 鑒於香港郵政在《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八十二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中表示,已於2024年8月試行為符合特定條件的"易寄取"服務使用者安排上門收件服務,並會研究全面推出上門收件服務的可行性,相關研究的進展為何? 立法會問題第九條 (書面答覆) 提問者: 周小松議員 | 會議日期: 2026年 07月 08日 | 作答者: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連結: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7/08/P202607080035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