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公務員隊伍防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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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公務員隊伍整體維持廉潔,而貪污個案一宗都嫌多,只要有任何一宗出現,均會對公務員隊伍廉潔形象造成很大傷害。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3月16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建議政府加強對公務員隊伍的預防貪污工作。
周小松議員指近期有一名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下有關公務員未經許可接受利益的規定,而個案轉交執法部門跟進。讓人費解的是,這一名人員在政府服務多年,為何連基本的防貪及維護政府形象的意識都欠奉,公然在社交媒體展示疑似接受款待的情況。他關注政府對於公務員的防貪教育工作,而公務員接受相關培訓後,會否再有重溫甚至考核,以時刻提醒其保持防貪意識。
周小松議員也留意到,由廉政公署轉介各局/部門考慮採取紀律行動或行政措施的政府人員,人數由2024年的64人升至去年的87人。關注政府會否因應相關情況,讓各局/部門就內部管理等制訂更加嚴格的指引。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強調,政府在公務員接受利益方面有很嚴謹的指引,例如《接受利益(行政長官許可)公告》,公告就公務員在某些情況下可接受的受限制利益作出規定。各局/部門須定時傳閱公告,以提醒所有公務員相關規定。各局/部門也會舉辦不同形式的有關廉潔的復修培訓,如邀請廉署舉辦防貪講座等。公務員事務局亦與廉署合辦「誠信領導計劃」,各局/部門的誠信事務主任因應各自局/部門情況,向有需要的人員提供復修培訓。
就廉署轉介的個案,局長指涉事人員所屬部門須檢視制度,並向廉署提交報告。若部門經過長時間還未有跟進結果,公務員事務局會向部門了解情況,包括處理時間表。廉署也會對部門工作流程中可能出現的貪污風險做研究,並將研究結果及建議交給相關部門。如果部門認為建議不能採納,須有很充分的理據。
廉署社區關係處處長麥偉強補充指,署方若發現有違規或不理想情況(譬如可能會引發更嚴重的罪行),都會向局/部門轉介個案。去年有87名涉事政府人員被轉介,因為當中有些個案(如涉及借貸)牽涉的人員較多,署方指公務員借出款項的行為也不好,這可能會令一些有問題的公務員泥足深陷。署方除了轉介個案,也會立即與相關部門首長展開會面,解釋案件詳情,以讓部門跟進,就作出檢控的個案,署方會與相關部門首長講解箇中漏洞。此外,署方會繼續就公務員操守等大力展開宣傳教育,以提升公務員的防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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