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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道路交通有關的3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關注乘客及司機安全事宜

  • honchausiuchung
  • 9月19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立法會與道路交通有關的3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於2025年9月18日召開會議,審議《2025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第2號)規例》、《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和《202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訂)(第2號)規例》。周小松議員在會上就乘客及司機安全事宜表達以下關注:


1️⃣政府將現行強制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規定,擴展至所有新登記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包括巴士、私家小巴、貨車及特別用途車輛)及其座位。如果座位已配備安全帶,乘客必須配用。周小松議員希望當局介紹在宣傳教育、執法方面工作的規劃,以使相關規定起到應有作用。他也以巴士為例,指如果坐位須佩戴安全帶,而企位不用,當局如何確保乘客上車後會使用坐位並佩戴安全帶;


2️⃣政府會加強規管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電腦及手提電腦)的數量(不可多於兩部)、尺寸(每一個屏幕的對角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和放置地方(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以及用於觀察路況的鏡子、裝置或攝像顯示器的視線)。當局所提交的文件提到,就違反流動電訊裝置新規定的罪行,警務處可向違規司機發出675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若案情嚴重,可將案件交由法庭審理。周小松議員要求當局說明「案情嚴重」的定義。他亦指出手機款式日新月異,日後屏幕尺寸可能越來越大並變得普遍,當局是否有機制對相關規定作相應修訂。


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3麥震宇表示,巴士企位的問題須要平衡巴士運載乘客需要與安全,指其他地方都沒有企位佩戴安全帶的要求。當局會要求巴士公司新購巴士須有更多連續的扶手,出口車門側的扶手一定要安裝,以及車廂要有防滑物料或加闊通道,保障企位乘客安全。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補充指,政府已籌劃一系列宣傳活動,與巴士營辦商合作宣傳有關安全帶的規定,在車站和車廂透過海報或廣播等提醒乘客佩戴安全帶。


至於流動電訊裝置的規管,警務處總警司(交通)梁珣表示,如果發現司機違規但沒有其他複雜情況,就會發出675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如果牽涉交通意外、危險駕駛等,就屬於嚴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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