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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規管網約車服務的附屬法例

    周小松議員於6月8日出席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就網約車服務的規管細節提出3項問題或意見: 1. 在網約車落實規管的同時,應維持市民目前使用服務的體驗。周小松議員關注當局有否進行全面的調研,了解目前平台訂單的候車時間、車程收費等數據,作為基準來客觀評估在全面落實規管後,對市民服務體驗的變化,並按實際情況作出動態調整; 2. 由於首批網約車車輛許可證設1萬個上限,應確保獲發牌的車輛能提供足夠運力以滿足服務需求。周小松議員建議當局可考慮諮詢各網約車平台,讓他們推薦部分加入時間長、服務穩定和態度良好的司機,並預留一定比例的牌照供該等司機申請,相信有助確保網約車具備基本運力;及 3. 假若全面實施網約車規管後,發現市民服務體驗明顯下降,而且運力未能滿足服務需求、車費大幅上升等。當局有否為此情況準備應對方案,例如在短期內多發一定數量的牌照,以確保平台有足夠營運空間,並改善市民出行體驗。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回應稱,因目前網約車並非合法營運,政府沒有法律基礎收集相關數據,待附屬規例通過後,政府會在發牌條件中要求平台提供各項營運數據,運輸署亦將於今年第三季進行基線調查,以了解當前狀況,作為日後比較的基準。她續指,有關規例在發出網約車輛許可證方面具彈性,可採用抽籤、優先考慮或兩者結合的方式,運輸署署長亦有權優先考慮指定人士或車輛。至於在動態調整方面,當局在收集數據後便可作出階段性分析及參考,從而靈活和適時回應市場和市民的需求。

  • 【與實施建築地盤全面禁煙有關的3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跟進建築地盤全面禁煙的修例事宜

    周小松議員於6月5日出席與實施建築地盤全面禁煙有關的3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表示支持實施建築地盤全面禁煙,並就修例內容提出3項問題: 1.目前不少大型地盤已實施嚴厲的禁煙「家規」,工人一經發現違規就立即被解僱,但仍有工人會在地盤內偷偷吸煙;而實際上,大批工人聚集在地盤外的合法地段吸煙,亦可能會對其他市民帶來滋擾。周小松議員建議局方考慮容許承建商在地盤內,有條件下設置合法和安全的吸煙區; 2.根據第59I章《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規例》)的釋義,建築地盤指正進行建築工程的地方,以及緊接該地方而用以貯存用於或擬用於建築工程的物料或工業裝置的附近範圍。由於釋義所指的附近範圍並無指明具體距離,公眾如何清晰準確界定建築地盤的範圍,例如樓宇正在公眾行人路進行搭棚工作,而路面又擺放著竹枝等建築物料,該段行人路是否屬於建築地盤而須納入禁煙區;及 3.鑑於修訂《規例》建議,建築地盤承建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沒有人在地盤內吸煙。周小松議員關注相關合理步驟的具體要求,並詢問承建商日後是否有責任向工人和公眾清晰標示建築地盤及相關禁煙區的界線?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答覆,政府提出修例希望先從嚴規管,即除了一些私人住宅範圍佔用的情況下,所有地盤基本上不能夠吸煙。下一階段可再考慮針對有條件的地盤進行另類的放寬或安排。他又指,市民途經疑似地盤範圍或棚架旁邊吸煙,即使未違法,仍構成一定風險。他呼籲市民如看見正進行建築工序,應先熄滅香煙,再接近工程範圍。

  • 【香港仔】|邁向「零廢堆填」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今天是聯合國所定的「世界環境日」,環保署亦正舉辦「美麗香港環境節」活動,促進大眾環保意識。活動其中一個主題為「減廢回收」,宣傳「零廢堆填」願景。本港自上世紀五十年代起,先後興建16個垃圾堆填區,當中13個已經關閉。現時有3個策略性堆填區仍然運作,其中2個(新界西堆填區、新界東北堆填區)作為處置都市固體廢物的主要地點。政府計劃在2035年擺脫依賴堆填區直接處理都市固體廢物,並正大力發展綜合廢物管理設施,向「零廢堆填」目標邁進。 綜合廢物管理設施(I·PARK)以焚化為核心技術,焚化過程既能處理廢物,又具能源供應功能,有助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本港首座相關設施I·PARK1,已於去年12月進入首階段試行運作。筆者早前應當局邀請參觀I·PARK1,了解到I·PARK1預計今年內全面投入運作,屆時每日可處理3,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除了I·PARK1,當局也計劃興建I·PARK2,其設計處理量為每日6,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即兩座I·PARK將來每日合共可處理9,000公噸廢物。本港去年平均每日的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為10,326公噸,而2024年都市固體廢物總回收量約為202萬公噸。政府表示,如果全社會繼續努力減廢,將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減至每日9,000公噸以下,那有望不必建設I·PARK3也能如期達至「零廢堆填」。 依賴堆填區去處理廢物並非長久之計,而堆填區所產生的氣味等問題或多或少對周邊居民生活造成困擾。若本港最終能夠實現「零廢堆填」,相信可大大減少對相關居民的影響。筆者期望政府提速提效推進I·PARK2落成,同時持續推動源頭減廢、分類回收等,多管齊下保護我們的環境,與社會各界攜手成就更可持續的未來。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6-06-05 連結: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2062575276730224640.html

  • 【立法會會議】善用科技 節省選舉開支

    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6月3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君堯議員提出的「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工作人員」口頭質詢作補充質詢。他指選舉日所涉及的工序繁複,投票站運作、點票程序、資訊安全等各個環節都須要審慎處理,確保選舉順利舉行,不出亂子。選舉工作人員須能夠妥善履職,他相信這正是政府動員公務員擔任選舉工作人員的原因。當局曾表示,如果公務員是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應獲補假或補薪,他認為絕不為過。 周小松議員也關注能否透過引入科技,以縮減整體選舉開支。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功能界別選舉,引入電子點票系統進行點票,但他留意到當局也須要配置相應人手去維護和監察系統,支援相關運作。他關注政府有何方法,引入科技提升選舉工作效率的同時,切實減省到人手及整體選舉開支。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謝小華表示,選舉事務處引入新科技,應能使工作人數減少,例如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可令發出選票的過程更方便、暢順。政府也推行更人性化的措施以便利選民,如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設置了專屬投票站、鄰近邊境投票站等,以及延長了投票時間。不過局長同時指出,專屬投票站、鄰近邊境投票站等的地方選區選票須運送到選票分流站兼綜合大點票站,工作人員先分類選票,然後與其他運送到該站的選票混和後一併點算,這也增加了工作流程。 局長強調,選舉管理委員會及選舉事務處的一貫原則是「穩中求進」──盡量節省資源,在更多使用新科技的情況下開展選舉工作。同時與時並進,視乎市民需要加入新措施,而新措施對人手的需求是有增有減。

  • 【香港仔】|精準評估熱壓力 預防工作時中暑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政府早前優化工作暑熱警告系統,改善了以往過度依賴京士柏單一監測站數據,未能充分反映全港各區實際暑熱情況的問題。當局今次新增九個工作暑熱指數監測站,涵蓋跑馬地、赤鱲角、濕地公園等地點。根據新機制,只要其中四個或以上監測站的熱壓力達到相應級別,即使京士柏監測站數據未達標,勞工處仍會發出對應的工作暑熱警告。相信經過今次改進後,系統能更全面評估本港整體熱壓力風險。    不過,現行暑熱警告系統仍有局限,尤其未必能準確反映個別工作場所的實際暑熱情況。以筆者過往接觸的個案為例,不少在機場停機坪、使用明火的中式廚房等場所工作的工友反映,其實際工作環境溫度可高達40度或以上。若僱主只參考勞工處發出的暑熱警告,而未有自行評估工作地點的熱壓力風險,便有可能未能及時採取適當的防暑措施和工作安排,例如增加休息時間、調整工序,甚至在有需要時暫時停工。    筆者建議政府進一步加強對中小企僱主的支援,考慮資助他們購置專門的測量儀器,量度濕球黑球溫度(Wet Bulb Globe Temperature, WBGT)。這項指標綜合空氣溫度、濕度、熱輻射等環境因素,較能全面反映人體在工作環境下承受的熱壓力,有助僱主作出更準確評估,並採取更合適的防暑措施,以保障僱員健康與安全。    最後,筆者再次呼籲各位工友在工作期間做好防暑措施。即使當日未有發出暑熱警告,也應時刻留意身體狀況,適時補充水分,並確保有足夠休息,避免中暑或其他熱壓力相關健康風險。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6-05-22 連結: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2057501679644971008.html

  • 【財務委員會】跟進洪水橋產業園注資100億元事宜

    5月15日財務委員會上,周小松議員發言支持政府向洪水橋產業園有限公司注資100億元,相信撥款將有助吸引先進製造業進駐園區並加速北部都會區發展。 周小松議員關注洪水橋產業園由政府全資擁有,當中涉及大量公帑投入,財政運用方面必須嚴格謹慎。政府此前曾表示,產業園將按照市場化原則運作,並不適合納入審計署的衡工量值監管。就此,周小松議員提出兩點跟進: 第一,日後根據「北都專屬條例」成立的法定公司,以及其他按《公司條例》成立的產業園公司,是否同樣因採用市場化運作模式,而不受審計署監管? 第二,在監管產業園公司的機制方面,政府將透過五位政策局局長出任的官方董事參與產業園公司的營運決策,日後也會定期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運作狀況。然而,上述匯報安排與審計署的直接監管相比,相信在審查範圍和深度上存在一定差距。就此,周小松議員向當局詢問會如何建立一套能讓公眾信任的監管機制?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 (規劃及地政)何珮玲答覆,政府成立產業園公司是希望享有靈活運作的彈性,並以更自主且符合公眾利益的方式進行招商引資。日後新成立的法定或非法定公司受審計署監管與否,目前尚未有定論。她補充,儘管產業園公司未必適合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惟相關起始資金始終源自公帑,必須在規範的制度下運作,例如採用公平公開的採購程序,而董事會亦會代表政府進行監察。

  •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公務員嘉獎計劃

    周小松議員於5月18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嘉許狀計劃(嘉許計劃)提出兩點質詢: 第一,近年辭職的公務員中,約三成服務年資為3至10年,局方有何具體措施激勵及挽留這批公務員; 第二,部分與市民直接接觸的前線公務員,例如康文署及食環署人員,較需要情緒支援服務,局方有否為相關部門提供特別措施;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回應稱,當局已優化嘉許計劃的年資規定,並希望各部門多提名年資較淺的同事,藉此表揚及鼓勵他們繼續作出更多貢獻。另外,目前有11個部門設有壓力熱線及輔導服務,公務員醫療福利中已包含臨床心理學家及相關服務。

  •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的人力政策

    周小松議員於5月18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職業訓練局(VTC)的人力政策安排提出三項問題: 第一,周小松議員接獲個別VTC兼職員工反映,自年初起被縮減工時,懷疑與「468連續性合約」新規定實施有關,以避規僱傭福利的支付,冀VTC就此說明情況; 第二,據悉,VTC受政府削減教育資源影響須加強開源節流,期望進一步了解在削減職位方面的情況,包括高層及前線編制的調整;及 第三,VTC在保障外判員工權益方面的工作,以及是否有計劃將外判服務範圍再擴? 職業訓練局執行幹事唐智強回應指,VTC會因運作需要及策略改變而調整兼職職位,但強調會嚴格遵從勞工法例。另外,VTC將優化資源運用,並使用人工智能提升效率,料對部分文職職位帶來影響,而且VTC將會在其中一間院校試行使用機械替代部分職位,會對受影響員工作出適當安排。

  • 【人力事務委員會】2025年香港職業安全及健康狀況

    周小松議員於5月18日在召開的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發言關注吊棚及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並提出以下兩項問題: 首先,勞工處通過物管公司的「自願性通報吊棚搭建工程」機制(通報機制),對吊棚工程進行巡查。就此,周小松議員向局方查詢,過去兩年接獲的申報個案數字和抽查比例,以及如何確保物管公司積極作出申報;及 其次,鑑於勞工處早於2021年已提出修例優化建築工程的法定呈報機制,將4類風險較高的工程(包括吊棚、建造隧道等)納入必須呈報項目。就此,處方目前修例工作的進度如何? 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溫治平指,2024年接獲物管公司5,173宗吊棚通報個案,2025年則增至12,556宗,處方巡查抽驗比例約20%。就修例優化工程呈報機制,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馮浩賢回應稱,須再觀察通報機制的數字和監管情況,留意風險變化及綜合更多數據再決定下一步工作。

  • 【福利事務委員會】關注社區券使用情況

    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5月11日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就「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社區券)計劃」的推行情況表達關注。 根據政府資料,截止去年12月底,社區券的使用率達88%,較2024年3月的約70%有明顯增長。但與此同時,離開社區券計劃的人數持續上升,尤其是因入住醫院、離港、超過六個月未有使用社區券等而退出計劃的人數增至2,885人,與過去兩年相比,上升幅度較大。周小松議員關注當局方有否單獨統計因超過六個月未有使用社區券而退出的個案數量,以及該類情況在退出個案中所佔比例是否呈上升趨勢。他也了解到,長者若超過六個月未有繼續使用社區券,社工會跟進。他建議當局在第三或四個月的時候提早安排跟進,協助長者解決使用上的困難,以從根源上減少退出計劃的個案。 社會福利署於2023年起擴展社區券的適用範圍,社區劵使用者可租借輔助生活、步行及沐浴等科技產品,例如護理床、助行器和洗髮機等。2025-26年度租用人次為1,709人次,雖然有所上升,但若按社區券整體數量(2026-27年度起增加至1.6萬張)去看,佔比相對較低。過往有意見指,單一機構所提供的產品選擇較少。有其他議員曾建議當局建立跨機構的輔助科技產品中央租借系統,讓使用者有更多器材可供選擇,而當局表示會研究,周小松議員關注相關工作進展如何。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以往長者接受「安老服務統一評估」後,服務選擇較少,例如接受非政府機構社區照顧服務,或入住本港安老院舍等。現在社區券為長者提供了另一種選項,加上還有「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認為部分長者選擇退出社區券計劃,未必是一件壞事,反而是擁有更多選擇的體現。社署助理署長(安老服務)甄麗明補充指,超過六個月未有使用社區券而退出計劃的個案數量較少。基於善用資源的原則,社署在發放社區券初始階段已關注個案,以確保長者不會因為不懂而未能使用服務,六個月內亦會持續關注,如果相關長者沒有其他原因並有其他方法得到協助,才會進行退出計劃的程序。 至於租借科技產品,助理署長表示,目前的確不是所有的服務機構都能提供社區券認可租借的12種常見輔助科技產品,但也並非所有長者都適用於該項服務,須經過專業評估,根據其個人照顧計劃推薦適合的產品。部分長者在評估或試用一段時間之後會選擇購買相關產品,而租借亦是一種選擇。長遠來說,當局會根據情況適時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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