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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補充勞工優化計劃
周小松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九月四日推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優化計劃),暫停執行「補充勞工計劃」下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然而,不少從事相關行業的本地前線工友表示,憂慮優化計劃影響其薪酬待遇甚至就業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優化計劃推出至今,政府(a)接獲的申請宗數(及所涉的輸入勞工人數)、(b)批准的申請宗數(及所涉的輸入勞工人數),以及(c)已到港工作的輸入勞工人數分別為何,並按(i)上述26個職位類別、(ii)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包括清潔工、保安員、房務員等)及(iii)其他職位列出分項數字(以表一至表三分別列出); 表一 (i) (a) (b) (c) 1. ...... 26. 總數 表二 (ii) (a) (b) (c) 清潔工 保安員 房務員 ...... 總數 表三 (iii) (a) (b) (c) 1. ...... 總數 (二)自優化計劃推出至今,當局拒絕了多少宗輸入勞工申請,以及申請被拒的主要原因為何; (三)鑑於據報,有僱主利用「假招聘」(例如刊登招聘廣告吸引應徵者,然後以不符合要求為由拒絕招聘申請)營造「請人難」的假象,以向政府申請輸入勞工,自優化計劃推出至今,政府(i)經主動調查後發現申請輸入勞工的僱主涉嫌「假招聘」的個案,以及(ii)接獲懷疑「假招聘」的投訴宗數分別為何; (四)自優化計劃推出至今,當局有否每月調查和分析從事獲准輸入勞工的工種的本地工友的薪酬福利和就業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包括有否發現相關行業的本地工友的薪酬福利和就業機會減少;如否,原因為何; (五)自優化計劃推出至今,政府有否接獲已在港工作的輸入勞工就自身勞工權益受損所提出的意見或投訴;如有,詳情為何;及 (六)會否考慮盡快檢討優化計劃,並暫停上述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可輸入勞工的安排,以充分保障本地相關行業工友的薪酬待遇和就業機會? 立法會問題第十六條 (書面答覆) 提問者: 周小松議員 | 會議日期: 2024年 10月 23日 | 作答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連結: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23/P2024102300220.htm
-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救生員的人手
周小松議員問: 據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近年的救生員招聘工作未能達到其招聘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公務員救生員(包括高級救生員及救生員)的以下資料:(i)目標招聘人數、(ii)接獲申請數目、(iii)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的人數、(iv)通過技能測試的人數、(v)通過招聘面試的人數、(vi)通過體格檢驗及其他程序的人數、(vii)發出聘書數目、(viii)不接受聘用人數、(ix)上任人數,以及(x)每次招聘涉及的招聘費用總開支,並按職位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五年,每年非公務員合約季節性救生員(季節性救生員)的以下資料:(i)目標招聘人數、(ii)接獲申請數目、(iii)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的人數、(iv)通過技能測試的人數、(v)通過招聘面試的人數、(vi)通過體格檢驗及其他程序的人數、(vii)發出聘書數目、(viii)不接受聘用人數、(ix)上任人數,以及(x)每次招聘涉及的招聘費用總開支,並按聘任合約條款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過去八年,每年(i)政府聘用季節性救生員的開支預算,以及(ii)該等救生員的實際薪酬及福利開支為何; (四)過去八年,每年康文署轄下每個水上活動場地(i)每項設施的預定開放時數,以及(ii)每項設施因救生員人手不足而關閉的時數,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及 (五)鑑於政府於去年五月十五日在本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上表示,將研究如何減低對季節性救生員的依賴,以解決核心救生員供應不足的問題,目前相關工作的進展和詳情為何? 立法會問題第十條 (書面答覆) 提問者: 周小松議員 | 會議日期: 2024年 03月 13 日 | 作答者: 署理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 連結: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3/13/P2024031300318.htm
-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打擊非法勞工
周小松議員問: 關於打擊非法勞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及本年至今,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負責進行打擊非法勞工或非法受僱活動的前線執法行動的人手編制及實際員額分別為何; (二)過去五年每年及本年至今,(i)被拘捕、(ii)被檢控及(iii)被定罪的非法勞工人數分別為何,並按非法勞工類別以下表列出分項數字; 非法勞工類別 二○一九年 …… 二○二四年至今 (i) (ii) (iii) (i) (ii) (iii) (i) (ii) (iii) 訪客 非法入境者 外籍家庭傭工 受特定僱用條件規限的外地勞工(外籍家庭傭工除外) 其他(如適用) (三)第(二)項所述的被定罪的非法勞工的平均判罰為何,以及該等被定罪人士所從事的工作為何,並按工種列出分項資料; (四)鑑於據悉,入境處會在各出入境管制站嚴格執行管制措施,識別試圖來港非法工作的可疑訪客,並防止有關人士進入本港,過去五年每年及本年至今,入境處分別識別了多少名可疑訪客並拒絕他們入境; (五)過去五年每年及本年至今,被拘捕、被檢控及被定罪的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人數分別為何,以及該等被定罪的僱主的平均判罰為何; (六)鑑於據悉,若入境處有理據相信被定罪的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的判罰刑期明顯不足,會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以考慮是否就判刑申請覆核或提出上訴,入境處有否就第(五)項所述的被定罪人士的判罰申請覆核或提出上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七)鑑於入境處設有24小時舉報熱線、電郵及網上表格等渠道,供市民舉報有關懷疑聘用非法勞工活動,過去五年每年及本年至今,入境處分別接獲多少宗有關舉報,以及就當中多少宗舉報採取跟進行動;該等獲跟進的舉報個案中,由接獲舉報至採取跟進行動的平均時間,以及被拘捕的非法勞工及其僱主人數分別為何;政府會否考慮加強宣傳,鼓勵不同持份者(包括市民及物業管理前線人員等)舉報懷疑非法勞工活動;及 (八)鑑於據報,近年有部分人士或公司在網上以低價提供家居清潔服務作招徠,當中或涉及以低成本聘用的非法勞工,政府有何針對性措施應對該問題,以及會否考慮加強透過喬裝顧客的方式蒐集證據,以提高調查和執法工作的成效? 立法會問題第九條 (書面答覆) 提問者: 周小松議員 | 會議日期: 2024年 07月 03日 | 作答者: 保安局局長 連結: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3/P2024070300380.htm
- 【明報】|輸外勞忌生搬硬套 處理不慎恐添矛盾
周小松|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我今天在《明報》「觀點」欄目發表 #香港勞動力配置 系列的第三篇文章,指在輸入外勞問題上,商界往往集中推銷有利一面,對潛在的負面影響或問題則置之不理或故意淡化。不論在輸入外勞數量較多的澳門或新加坡,近年當地社會要求控制或削減外勞數目的呼聲不斷,全因輸入外勞所帶來的問題逐漸浮現。 須要注意的是,任何涉及群體磨合的政策,都有機會形成社會分化甚至政治矛盾。容許外勞即日往返本港及居住地,也許能避免住屋問題所引起的社會不滿,但我們也絕不能把這些矛盾簡化為「住屋問題」。 我們並非原則性地反對輸入外勞,但特區政府是否能夠避免香港陷入類似的爭議之中?倘處理不當,外勞問題就會造成民意分裂,亦會直接影響兩地關係。比起輸入外勞徒增煩惱,何不採用勞工界和商界都取得的共識,朝着運用好本地勞動力的方向進發? 原文刊於:香港《明報》 刊登日期:2023-04-28 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7%80%E9%BB%9E/article/20230428/s00012/1682613702372/%E5%91%A8%E5%B0%8F%E6%9D%BE-%E8%BC%B8%E5%A4%96%E5%8B%9E%E5%BF%8C%E7%94%9F%E6%90%AC%E7%A1%AC%E5%A5%97-%E8%99%95%E7%90%86%E4%B8%8D%E6%85%8E%E6%81%90%E6%B7%BB%E7%9F%9B%E7%9B%BE
- 【明報】|輸入外勞兩無利 精準拿揑忌短視
周小松|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1990年代初香港曾大量輸入外勞,而當時飲食業的外勞大多負責「下三門」工作,也是廚師資歷的必經階段。雖然大量輸入外勞的情况很快就因為失業率飈升而被煞停,但亦因技術斷層而出現人才晉升難題。 根據勞聯過去接觸的個案,飲食業前線員工面對的問題,則是管理制度不良、員工需於假日上班、晉升機會有限、行業形象不佳等。有一些連鎖餐飲集團的老闆在接受傳媒訪問時,也坦言「現時僅僅出份人工是不足夠」,他們要給予機會員工培訓、工作意義、假期及支援關顧等。 後疫症時代正好是一個契機,讓我們追求更全面的勞工權益,包括令員工透過工作得到滿足感和發揮的空間。對新一代而言,這些價值相當重要。 故此,無論是業界還是政府,都應該摒棄短視的眼光,並從行業生態及以科技轉型的角度入手,讓香港經濟能夠可持續地發展。 原文刊於:香港《明報》 刊登日期:2023-04-21 連結: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7%80%E9%BB%9E/article/20230421/s00012/1682009081017/%E5%91%A8%E5%B0%8F%E6%9D%BE-%E8%BC%B8%E5%85%A5%E5%A4%96%E5%8B%9E%E5%85%A9%E7%84%A1%E5%88%A9-%E7%B2%BE%E6%BA%96%E6%8B%BF%E6%8F%91%E5%BF%8C%E7%9F%AD%E8%A6%96
- 【香港仔】|共建美好社區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日前圓滿舉行,成功選出264名區議員(地區委員會界別176席,地方選區88席),而政府在本周二公布了區議會179名委任議員及27名當然議員的名單。由這470名議員組成的第七屆區議會,任期於明年1月1日生效,為期4年。我向新一屆區議員致賀,期望各位區議員上任後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將社區建設得更加美好。 是次區議會選舉是完善地區治理體系後,第一場全港大型選舉,也是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以及發展香港特色優質民主的重要一步。選舉整體達至公平、公正、廉潔、有序的目標,凸顯新的區議會選舉制度更具優越性。 新一屆區議會重設委任議席,今次獲委任的議員來自勞工、基層、工商、專業等界別,使區議會的組成更為多元。委任議員可從較為宏觀的角度為地區出謀獻策,使政府更立體考慮問題,從而制訂更合適的政策。此外,這些委任議員大部分是中青年。委任議員的機制能讓更多愛國愛港、有志服務社會的青年加入區議會,憑藉個人才幹和經驗服務市民。 勞聯亦有3位代表躋身新一屆區議會,議席數目有所增加。市民對於新一屆區議會寄予厚望,勞聯的區議員和社區工作者也必定會繼續盡心盡力為市民服務,協助特區政府提升地區治理的效能,一同切實排解民生憂難,開創由治及興新里程。 最後,我在此再次感謝勞聯各位兄弟姊妹的努力,以及各政黨、友好團體、地區人士等對勞聯的支持。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3-12-15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735345048050077696.html?fbclid=IwY2xjawIiVixleHRuA2FlbQIxMAABHYOzexfZEJxUmxdpyakGlM6riOI8IHHnTokJOnmd0iMvwTMLUpnrjPPtTQ_aem_gTS68MmDS3mc7_0h3JJy4Q
- 【香港仔】|請善待垃圾站清潔工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如果你上班的地點需要處理大量垃圾,但並沒有獨立的休息室、更衣室和洗手間,微波爐、桌椅等電器和傢具欠奉。有需要只能到馬路邊休息、用膳,去廁所要步行近十分鐘。相信大家都不會接受這是個合適的工作環境。然而,本港不少清潔工人都是在這樣的環境中工作。 我在本周三的立法會會議上,就林振昇議員提出的「改善公眾垃圾收集站的員工便利設施」口頭質詢發言,指出過往垃圾站在設計時,只是考慮垃圾箱的擺放及垃圾車的出入等,並沒有顧及工友休息和用膳等方面的需要。根據政府資料,現時全港163個永久離街垃圾站中,有100個沒有設置工人休息空間。經常見到工友用紙皮墊在地上,坐在緊靠垃圾箱旁邊的地下休息、吃飯、喝水。這情景看在眼中,心裏真的很不是滋味。而且,仍有一成離街垃圾收集站未能提供微波爐、雪櫃、電風扇、桌椅等設施,情況極不理想。 另外,鄉村式垃圾站的情況就更加惡劣。有在鄉郊地區垃圾站工作的工友向我反映,由於垃圾站沒有設置洗手間,如果人有三急,就只能走去附近的鄉村,借用村裏的洗手間,而且有關洗手間未必時常開放。鄉郊的基礎設施條件本身已較市區的簡陋,這對工友工作造成一定挑戰。為他們提供最基本的休息和用膳設施,讓他們有尊嚴地工作,實屬應有之義。 垃圾站工友的職責是收集垃圾,但工友並不是垃圾,他們是保障我們環境清潔的功臣。我促請政府善待清潔工,盡快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改善垃圾站的員工便利設施,讓工友有一個好的工作環境。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3-12-01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730270894082887680.html?fbclid=IwY2xjawIiVHdleHRuA2FlbQIxMAABHb3mKrhTQwPPk9IYdUkeSTULMAxqderQBoMo5ppm86ulrJCbAoUScHqmkA_aem_yWNLyFJHiCPtvFz6NjXqTg
- 【香港仔】|海陸工業意外罰則大不同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本月初,一名工人在油麻地避風塘一艘躉船上工作時,疑從三米高甲板墮下船艙,送院後不治,這已經是今年以來至少第三宗海事致命工業意外。近年海事致命工業意外有增加趨勢,由2021年1宗,到2022年升至4宗,而目前已接近追到去年的意外數字。海事致命工業意外愈發頻繁,相信與海事相關職安法例罰則過輕,完全缺乏阻嚇力不無關係,政府有必要盡快修例提高刑罰。 同樣職業安全健康問題,倘發生在陸地或船上大有不同,規管法例亦各異,前者由勞工處執法、後者由海事處負責。與海事職安健相關的法律主要有兩項,分別是規管本地船隻的《商船(本地船隻)(工程)規例》及規管遠洋船的《船舶及港口管制(工程)規例》,其中「僱主一般責任」條文的最高罰則僅罰款2.5萬元,可以說是低得匪夷所思;反觀《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其附屬法例,類似條文最高罰則為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罰款額比海事法規高400倍。 上述兩項海事法規自2007年生效,16年來未有檢討過罰則,早已不合時宜。我舉一個例子,去年3月,一名內河船船員在裝載貨櫃時失足墮下死亡,法庭最終向工程負責人判罰5,000元。一條人命只判罰數千元,這樣有足夠阻嚇力嗎?無論海上還是陸上工友,他們的工業安全保障理應一致,但現時無疑是「厚此薄彼」。當罰則輕得如同虛設,如何能促使工程負責人重視工業安全及為工友提供適切的保護裝備?政府應盡快修訂海事職安健相關法規,而海事處亦應加強巡查及監管,以期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3-11-17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725195563248521216.html?fbclid=IwY2xjawIiU5RleHRuA2FlbQIxMAABHZeeHvl6poiC5HXem5eEtwzCpIDfv0_RTQm9brSmNU-Si77qa6jIDYl4_Q_aem_A80BYJySVDa7U0_sYi6cFA
- 【香港仔】|鼓勵生育應由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做起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行政長官李家超剛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內容充分體現政府實幹的作風,展示出銳意拆解劏房及提升生育率等老大難問題的決心。我尤其認同報告中鼓勵生育的措施,畢竟歷屆政府均強調生育屬個人選擇,未有提供政策導向的鼓勵措施。對於今屆政府不願「躺平」,主動出擊支援新生家庭,明言冀逆轉出生率下跌趨勢,其決心絕對值得肯定。 對於現代家庭而言,生育不再只是「多個人多雙筷」的問題,而是要深思考慮工作、經濟及育兒等因素。實際上,近年不少有意生育的年輕人都向我反映,工作因素是導致他們不生及晚育的一大原因。畢竟香港生活成本高,許多父或母都難以放棄工作來全職照顧幼兒,但工時過長問題普遍,日常工作已耗盡心神精力,哪有心力生兒育女?加上家庭友善措施在職場並不普及,想請假或早退照顧子女也難若登天,試問怎樣鼓勵生育? 雖然政府過去也有推動家庭友善僱傭,主要透過拍影片、廣播劇等軟性宣傳手法,但在缺乏經濟誘因下,成效一直未如理想。教育大學在今年中公布家庭友善工作環境發表研究報告,部分受訪僱主從無聽過家庭友善措施,甚至認為公司不應承擔員工的照顧子女責任,也反映出職場文化及實況。我認為,政府應研究保障彈性工作的權利,以澳洲的《公平工作法》為例,當地有育兒需要的僱員有權向僱主申請彈性工作,僱主若拒絕須提供合理原因。如果能配合增設育兒假及增加延長侍產假等政策,打出一套「連續拳」,相信在鼓勵生育方面自然能夠事半功倍。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3-10-27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717584422557061120.html?fbclid=IwY2xjawIiTGdleHRuA2FlbQIxMAABHZTHgCUJz5gsgWT0HqW-QQ2ji7AetZ42gGYidVO1Saf3pnScIuvWQb-JSQ_aem_xwenDVJEe0aIciSTgUDA-w
- 【香港仔】|建立照顧者為本政策 須由基礎做起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我上月出席了由社會福利署舉辦的「齊撐照顧者行動」起動禮,為照顧者們「打打氣」。在加強支援照顧者方面,政府於去年施政報告提出了多項措施,目前正逐步推展,包括上月已投入服務的照顧者支援熱線,以及下月將推出「照顧者資訊網」等。雖然支援逐步增加,但服務需求同樣龐大。據悉,支援熱線在運作首6天已接獲近1,200宗求助個案,足見照顧者們對情緒支援與疑難排解等需求之殷切。 近年涉及照顧者的悲劇再三發生,政府有必要主動出擊,做好照顧者訊息收集工作,查找社區的高危個案。觀乎現時的支援措施,似乎要靠照顧者主動求助,做法相對被動。《2021人口普查》顯示,近三成與60歲及以上需要長期照顧人士同住的主要照顧者為長者,反映「以老護老」的情況相當普遍。這些較年長的照顧者即使有需要也未必會主動求助,更遑論使用電子平台尋求支援。當局應化被動為主動,繼續加強外展服務,「落區」識別急需支援的隱形個案。 要建立照顧者為本政策,須從基礎做起。目前當局未為照顧者設立官方定義,也沒有為正規及非正規照顧者建立數據庫,試問怎能精準地為有不同需要的照顧者提供支援?目前澳洲、美國等地都有確立照顧定義的相關法案,做法值得香港借鏡;另外,當局去年中曾委託理工大學展開支援照顧者的研究,有關研究報告有為照顧者制訂擬議的定義,也是值得參考及探討的方向。我期望政府能夠充分諮詢各界持份者,盡快訂立照顧者官方定義,為「照顧者為本」政策打下堅實的基礎。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3-10-13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712512417365364736.html?fbclid=IwY2xjawIiRMdleHRuA2FlbQIxMAABHYOzexfZEJxUmxdpyakGlM6riOI8IHHnTokJOnmd0iMvwTMLUpnrjPPtTQ_aem_gTS68MmDS3mc7_0h3JJy4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