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人力事務委員會】促加強對違反輸入勞工規定的罰則

  • 5月4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政府於2023年推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計劃設有行政制裁,若僱主違反相關輸入勞工規定,當局可拒絕處理其隨後提交的申請,禁制期可達兩年。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4月27日出席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促請當局加強對違反輸入外勞規定的罰則,提升阻嚇力。


根據政府資料,因違反「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規定/違反勞工或入境法例被行政制裁的個案數目,2024年有兩宗,去年大增至22宗,而今年第一季已經有11宗。周小松議員認為現時勞工處對違規僱主懲處的阻嚇力有限,不排除有僱主可能會「博下懵」,能通過的就照輸入勞工,否則大不了不能輸入。除了收到投訴,他關注勞工處會否作主動調查,並提高處理投訴的效率。同時建議當局加強對違反輸入外勞規定的罰則,尤其是涉及虛假陳述的個案。


周小松議員也留意到,勞工督察去年針對違例風險較高的工作場所(例如較多欠薪情況的行業和低收入行業)進行18次全港性特別執法行動。他指建造業較普遍存在欠薪/拖糧的情況,據了解有些地盤判頭會要求工友簽署關於沒有欠薪的確認書。他關注勞工處若在巡查見到這類協議,是否就直接視為沒有欠薪,會否主動向工友深入了解情況,以切實解決欠薪問題。


勞工處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何錦標強調,政府就「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行政制裁加強了力度,也高度重視投訴個案。副處長指涉及行政制裁的個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僱主因違反勞工法例或入境法例而被定罪,另一類是僱員投訴僱主輸入勞工之後解僱本地僱員或在本地招聘期間未符合規定。副處長又指「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屬行政計劃,設有行政規定,因此以行政制裁作為懲處是較平衡的安排。同時強調正對計劃進行檢討,包括相關懲處、如何確保僱主遵守規定等方面。


至於勞工督察巡查方面,副處長指每次巡查均屬突擊安排,而就每個巡查都會抽樣,面見僱員。當局會在僱主不在場的情況下,與工友面對面深入了解情況,包括工資及其他僱傭權益的發放,如發現違規會跟進。

 
 
 

留言


回到最頂.png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