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跟進網約車續牌的最低營運要求
- 19小时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周小松議員於6月10日出席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跟進網約車續牌的最低營運要求,並提出2項問題:
1. 根據政府對日後網約車運力的假設,若有1萬輛網約車,每名司機平均每日需營運約6小時、完成12個行程,才能讓乘客的乘車體驗與現時大致不變,且大部分網約車司機仍會以兼職模式營運。周小松議員反映相關假設的門檻相當高,以兼職司機為例,在完成正職後再駕駛6小時網約車,較難實現。就此,他詢問政府就日後每年網約車續牌的最低營運要求為何?
2. 對於司機因特殊情況而較長時間無法駕駛網約車,例如遭遇交通意外,車輛需送廠維修或司機受傷數月,政府是否有機制在續領車輛許可證時給予特別考慮?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答覆,關於車主平均服務的行程數目下限,附屬法例中已表明續牌的條件,會檢視整年的程數。目前參考平台意見,拉勻計算後平均每日可能需數程。她續指,一些車主因突發的原因未能達到最低的程數要求,在處理續牌時可容讓其提出一些理由,並配對檢視平台提供的數據,通過參考和比對從而酌情處理。
就局長答覆,周小松議員補充跟進若每日假設至少6程,仍需駕駛3小時,門檻仍然偏高,或令網約車失去「共享經濟」的意義,變相只有全職司機參與。他期望政府可再作研究,放寬相關門檻。
陳美寶補充表示,政府在定續牌條款時傾向以一整年的總程數計算,相較每日計算更具靈活性和彈性。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