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跟進規管網約車服務的發牌對象及平台規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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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松議員於6月10日出席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跟進規管網約車服務的發牌對象和平台規管事宜,並提出兩項問題:
1. 周小松議員指出若能推薦及揀選現職或之前服務質素良好的司機,既能滿足市民需要,亦有助確保網約車具備基本運力。就此,他跟進運輸署開放申請網約車牌照時,會否容許司機申報過往的網約車工作經驗,以供政府參考;
2. 周小松議員關注政府是否有準備預案或對策,以應對平台公司可能運用高科技算法影響市場情況。例如,平台公司可能會透過算法,在首日營運時,刻意減慢派單速度,造成在政府規管後,市民的出行體驗下降,從而迫使政府發放更多網約車牌照。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答覆,政府無從論證相關申報,及給過去從事過的優先考慮,與政府原則背道而馳。她續指,如果個別演算方法造就派車時出現無論收費或等候時間偏離了需求及供應。政府可透過多於一個平台選擇,讓市民對不同平台的體驗有比對,政府自然有多方面數據作出論證及作參考,以支撐下一步調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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