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報告
- honchausiuchung
-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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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於4月16日發表就政府對建造業職業安全及健康的監管的主動調查報告(下稱報告),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及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周小松對報告內容表示驚訝,調查揭示政府過去針對建造業職安健相關的監管和執行工作存在多項不足,甚至出現嚴重錯漏,情況實在難以接受。不過,他們補充指,肯定現屆政府在改善和提升建造業的職安健作出的努力,包括早前修訂職安健相關法例,大幅提升罰則、修訂多份工作安全守則及加強規管工務工程認可名冊中安全表現較差的承建商等,故期望當局能夠全面檢視報告提出並尚未改之處,盡快落實各補救和優化措施。
林振昇表示,關注屋宇署多年來竟然一直遺留勞工處轉介的個案,以致未能及時審視是否需要向違反職安健的承建商進行紀律處分。在2011年至2021年的10年間,屋宇署只曾就一宗個案向承建商採取處分,反映機制根本形同虛設。更有甚者,該唯一的紀律處分個案,也因多處延誤而拖足六年才處理完成。縱使屋宇署現時已重新跟進被遺漏的個案,並為設立處理個案的時間指標,但相隔多年再追究還有多大意義,似乎也是一大疑問。展望將來,他希望屋宇署汲取教訓,善用與勞工處的通報機制,嚴肅處理所有須跟進的紀律處分個案;另外,發展局去年底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當中包括多項優化註冊承建商的紀律處分制度,他期望當局能加快修例進程,以提早在今年內提交條例草案為目標。
另外,林振昇指出,報告發現儘管工務工程投標者在工地安全表現的評分較低,甚至是所有投標者中的表現最差,只要其他評分項目如技術或價格等因素佔優,同樣能夠成功中標,這反映安全評分的重要性未被足夠重視。他希望發展局持續檢視和優化工務工程標書的評審要求,包括提高工地安全表現的評分佔比,令承建商有更大誘因做好工地安全,提升行業的職安健。
周小松則指出,報告揭露有負責檢查涉及高風險作業的裝置的「合資格人士」,未有妥善檢查的機械或裝置就簽署安全證明,更在實地視察個程中發現有未搭建好棚架已簽好「棚紙」的離譜情況。有關做法完全漠視前線工友及公眾安全,而勞工處必須考慮加設抽查制度,巡查執法期間檢視「合資格人士」的檢查記錄,若發現違法行為要嚴厲執法,並考慮建立電子平台供「合資格人士」上傳檢查記錄和表格,以便處方巡查和杜絕安全證明造假的惡劣情況。
周小松亦關注,勞工處被揭未有就多次被投訴和獲發「敦促改善通知書」的地盤進行全面和深入巡查。這些地盤明顯有較高的職安風險,可能在安全管理文化或意識出現缺欠,若處方沒有足夠的跟進執法行動提升阻嚇力,恐怕難以推動職安水平的提升,甚或會變本加厲。此外,勞工處對註冊安全審核員的監管不足,大多數情況下只透過審視安全審核報告,來評估安全審核員是否盡職履責,卻鮮有親身視察安全審核員進行審核的過程。處方在2018年至2023年期間,每年平均接獲3,253份報告,但同期累計只視察過4次,即抽查比例只有0.02%,實在難言理想。他期望當局加強抽查,確保安全審核員嚴格執行職務及監察表現,並在需要改善的地方及時給予指導。
周小松表示,認同報告建議政府須繼續跟進小型建築工程法定呈報的修例工作。他指出,過去不少建造業致命意外來自小型建築工程,勞工處曾在2021年建議優化《建築地盤(安全)規例》下的呈報機制,建議將涉及較高風險的小型工程如「吊棚」工程納入強制呈報範圍及縮短呈報的期限,以便勞工處執法和巡查。至今,事隔四年後修例仍未見明顯進展,他促請當局盡快修例優化呈報機制早日落實,加強保障工人和工地安全。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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