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
-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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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松議員問:
政府近年推出多項措施積極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包括修訂《護士註冊條例》(第164章),開闢新途徑以引入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護士,以及在「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新增渠道,容許符合「技術專才清單」條件的人士申請來港投身包括護士在內的八項指定技術工種。然而,有前線護士及護士學生憂慮,引入過多非本地培訓護士或會影響本地培訓護士的就業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二○二四年七月通過《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至今,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分別就招聘非本地培訓護士的以下資料:(a)接獲職位申請數目;(b)參與面試人數;(c)發出有條件聘書數目;及(d)上任人數;
(二)就第(一)(c)項所述獲發有條件聘書的個案中,有多少人其後向香港護士管理局申請(a)特別註冊;(b)特別登記;(c)有限度註冊;及(d)有限度登記,以取得本地執業資格;當中獲批的申請宗數為何,並按僱用機構及申請人取得護士資格的地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自「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的技術專才類別在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推出至今,就護士的技術專才類別,分別接獲和批出多少宗輸入護士的申請個案,並按僱用機構(即(a)衞生署;(b)醫管局;(c)安老院舍;(d)殘疾人士院舍;(e)護養院;及(f)其他)列出分項數字;
(四)就第(三)(c)、(d)及(e)項所述獲批申請的個案中,獲聘用人員的每月薪金水平為何,並按僱用機構類別(即(i)安老院舍、(ii)殘疾人士院舍及(iii)護養院)列出分項數字(以下表列出);及
僱用機構: _________
月薪範圍 | 透過「一般就業政策」獲批 | 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批 |
22,145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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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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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6元 – 24,9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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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元 – 29,9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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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 34,9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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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元 – 39,9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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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 44,9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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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元 – 49,9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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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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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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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就招聘非本地培訓護士,政府有何措施防止在「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技術專才類別的機制被濫用,以及確保衞生署、醫管局及社會福利界的僱主優先聘用本地培訓護士?
立法會問題第二十條
(書面答覆)
提問者: 周小松議員 | 會議日期: 2026年 04月 01日 | 作答者:醫務衞生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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