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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促加強規管鐵路安全

    政府建議在機電工程署鐵路科保留兩個有時限編外職位,以加強對鐵路服務的安全規管。周小松議員於2025年6月11日出席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對上述建議表示支持,同時表達以下關注: 1️⃣就今年2月發生的東鐵綫工程車事故,根據港鐵公司提交的報告,操作人員本來可透過啟動緊急模式重置系統來解決問題,但人員不知道有這個重啟選項,而工作指引亦缺乏針對性程序讓人員應對有關情境。周小松議員關注機電工程署有何措施以有效監督港鐵的維修保養工作,包括外判團隊的工作質素; 2️⃣就當局對港鐵的「全面及直接審核」工作,我要求當局說明,就今年上半年所發生的鐵路事故,有哪些建議其實是機電工程署早已透過「全面及直接審核」提出,惟港鐵未有跟進、改善,抑或是署方「走漏眼」未發現相關問題。 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2)葉海鷹表示,政府對港鐵服務的監管嚴謹,而各部門各司其職,例如機電工程署對港鐵的維修保養工作、系統營運可靠度等作監管。政府就相關事故要求港鐵提交調查報告,看如何改善,將事故發生機會減到最低。 機電工程署署長潘國英補充指,無論是港鐵正職員工還是外判團隊的工作,署方都會以同一標準去監察。若發現不到位的地方,會向港鐵予以改善建議。署方就2月的東鐵綫工程車事故展開一項特別審核,檢視港鐵相關維修保養工作。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支持廉署保留首長級有時限編外職位

    廉政專員於2023年當選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主席,任期約至2027年初止。廉政公署建議保 留一個「助理處長/國際合作」有時限職位,以繼續支援廉政專員履行聯合會主席的角色,並擔任聯合會的秘書長。周小松議員於2025年6月11日的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對上述建議表示支持,並指在目前複雜的地緣政治環境下,做好有關工作是有利於提升國家和香港在國際上的地位和形象。 不過,周小松議員留意到擬議保留的助理處長職位工作量大,而其支援團隊涉及22個非首長級職位,較之前的31個有所減少。他關注如此削減人手,會否影響工作成效和服務質素,而人手精簡後的相關工作將如何消化。 廉政專員胡英明表示,雖然相關人手不足,但同事「行多兩步」。廉署上下都要處理國際合作相關事務,例如執行處的調查員會到海外進行培訓工作。

  • 【福利事務委員會】保障本地護理員就業

    政府在2023年推出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容許所有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輸入外地護理員。截至今年3月底,全港共有約17,700名護理員在院舍工作,當中約6,700人是輸入護理員(包括經「補充勞工計劃」/「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的約1,000人)。周小松議員於2025年6月9日出席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就特別計劃表達以下關注: 1️⃣兩年前本地院舍護理員人數約為11,300名,而現時有所減少。周小松議員關注當局有何措施去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以及吸引更多本地人入行,同時建議當局定期檢視本地護理員的就業情況,避免其就業機會因輸入外勞而受到衝擊; 2️⃣特別計劃下,院舍被容許以每月中位工資,即15,000多元作招聘。但在整筆撥款制度下,資助院舍每名個人照顧工作員的薪酬撥款是政府總薪級表第八點,達20,000多元,較上述工資中位數高。周小松議員質疑在這種情況下,資助院舍是否還會有動力去聘請本地護理員; 3️⃣政府早前委聘的顧問建議增設「護理保健師」專業職級,在院舍等專責擔任護理工作,為保健員提供職業階梯。但當局將容許外來人士申請來港投身八項指定技術工種,其中包括護士。周小松議員關注再引入護士的措施,會否影響本地保健員的晉升。 署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何啟明表示,本地院舍護理員人數減少是因為有人退休。指當局對院舍有人手方面的要求,以保持服務質素,見不到院舍是為了省錢而去聘請外勞。重申希望有更多本地人入行,而本港對護士有大的需求。

  • 【福利事務委員會】關注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調整建議

    政府擬對「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作出調整,其中包括將「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合併為「體恤補助」。周小松議員於2025年6月9日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就計劃的的調整建議表達關注,希望當局在防止濫用與發揮支援作用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按現行規定,如果申請人獲批180天病假,並同時領取「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平均每日可獲發918元。但新的「體恤補助」最多以60天病假為限,合資格申請人平均每日只獲發330元。周小松議員認為這減幅「太辣」,「體恤補助」的援助金額只足夠支援個人生活,不足以支援一家人的生活。認為「體恤補助」可比照現行「臨時生活補助」的標準,每日援助金額為約530元。 就當局建議「體恤補助」在兩年內只可申領一次,周小松議員指若有申請人不幸在兩年內再次遭遇交通意外,社會福利署可考慮對其有關綜援等援助的申請,予以「特事特辦」,盡快批出援助款項。 此外,周小松議員留意到2023-24年度,從受惠人根據計劃應獲發放的援助金總額中扣還的比率為32.5%。關注當局有何措施去追回應退還的援助金。 社署助理署長(社會保障)馬秀貞強調,計劃的原意是向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及時、適度的援助,指現時社會多了不同援助項目和資源,而社署亦有相關提供即時支援的基金。申請人辦理申請綜援時,署方會視乎個案情況,若有急切需要,會盡快審批。至於扣還比率,助理署長表示視乎申請人是否已因該宗交通意外而獲得其他補償。

  • 回應引入指定技術工種專才來港安排

    政府今日(30日)公布優化「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新增渠道容許引入8項指定技術工種的具專業資格和經驗的年輕非學位專才來港,合共10,000個名額,每項工種配額以3,000為限。就此,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和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周小松表示,優化措施進一步完善本港人口政策,有限度引入技術專才將有助解決部分行業熟練技術人員高齡化及青黃不接的情況,以支持本港發展和城市運作。他們希望當局做好把關,嚴格審核引入技術專才的專業資歷,並認為每項工種配額上限不應統一為3,000個,而要按行業情況和需求訂立個別配額,以免對業界帶來衝擊及影響年輕人入行的意願。 林振昇指出,放寬的指定技術工種部分需要考取香港牌照和註冊,例如電業技術員及升降機工程人員等,而發牌要求通常包括擁有一定工作年資或學歷要求。他留意到,有工會關注當局如何核實引入專才的在外地的工作資歷,並舉例指,按機電工程署處理電業工程人員註冊申請的一貫做法,持有內地工作經驗的申請人須在內地找公證處為其工作經驗進行公證,並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或類似工作許可證明。但是,工會留意到不同地區的公證處做法不一,部分僅證明申請人遞交文件本身的真實性,只認證該公司信確實是由其發出,但卻並不擔保申請人過往有確實從事該工作或受僱於該公司。換言之,若有不良公司為他人偽造工作證明,公證處也未必能夠發現,而機電署也有機會被誤導。因此,他希望當局理順及完善外地資歷的審查機制,嚴防有黑中介及故意造假個案,維持註冊制度的可靠和專業性。 林振昇續指,本港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約有8萬多人,而根據過去數年的新註冊申請情況,實際上也有不少年輕新血加入,平均每年有約2,500至3,000宗申請,申請者超過8成為45歲或以下。電力工程人員的人手其實相對充裕和穩定,未必需要列入「技術專才清單」,獲豁免市場供應測試。加上,其實不少青年都有意成為電工,但往往因註冊制度中驗證工作經驗的部分存在不足而卻步。過去工會收到不少個案,有工友受僱任電工學徒5年或以上,本來已符合A級電業工種人員註冊的資歷要求,卻因僱主拒絕簽發證明書而觸礁。當局若有意吸引更多本地人入行,應優先處理這些困擾工友多年的問題,讓大家都有信心入行。 周小松則關注,每項指定工種的行業結構及人力需求各異,配額應考慮業界實際情況,並非統一3,000個配額。以升降機工程人員為例,目前業內有約6,200名註冊人員,若3年內全數引入3,000名專才,人數已相等於整體從業員的4成多,短期內勢必對從業員帶來衝擊,也不利於本地培訓工作。政府近年積極支持培訓本地升降機工程人員,去年《施政報告》就宣布支持職業訓練局推行升降機及自動梯技術中心項目,而待中心落成後估計每年可提供額外400個全日及兼讀制課程學額,以及約500個在職培訓學額。鑑於業界人手結構及本地培訓工作正不斷加強,個別行業引入專才的配額不宜訂得過份進取。 周小松又指,不少技術工種難以吸引本地人入行,主要原因是薪酬待遇和工作環境欠佳,例如升降機工程人員在初入行和成為師傅後的薪酬,相較其他技術工種未必太吸引,而且工作涉體力勞動及在升降機槽工作也相對辛苦。他期望政府在引入專才的同時,推動業界改善薪酬待遇,這既能吸引本地人才安心在業界發展,吸引更多新血入行,也讓外來專才更願意長期留港工作落地生根。另外,他期望當局為8項指定技術工種訂立清晰的工資中位數,規定僱主聘請技術專才至少不能低於中位數,並須按其工作年資和技術資歷釐定與市場相約的工資水平,避免變相引入廉價人手拉低行業薪酬。 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 【香港仔】|端午說龍舟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明天就是端午節了,除了吃糉子,相信不少市民都會扒下龍舟應節。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扒龍舟為何會成為端午節的另一「指定動作」呢? 龍舟活動的起源眾說紛紜,有一種與戰國時期楚國大臣屈原有關的說法,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屈原投江自盡後,人們在江上划船以尋找他的遺體,後來演變成為扒龍舟的活動。不過亦有講法認為,早在屈原投江之前,已經有划龍舟的習俗。例如著名作家和學者聞一多先生認為,吳越地區的先民以龍作為圖騰,並會祭祀龍圖騰以祈福禳災,而賽龍舟是祭祀儀式中的環節。 在本港,端午節已列入「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是52個「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主項目之一。它其下的四個次項目全部都與龍舟有關,包括龍舟競渡、大澳端午龍舟遊涌(同時列入香港非遺代表作名錄和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遊夜龍和遊龍。龍舟競渡具競賽性質,而據說香港仔是本港最早舉行龍舟競渡的地區之一。至於另外三個項目屬富地區特色的非競技性傳統龍舟習俗,分別在大澳、大埔和長洲舉辦,祈求水陸平安。值得一提的是,「龍舟製作技藝」也是香港非遺清單項目之一,傳統龍舟以柚木製作,而現時大部分比賽用的龍舟已是由玻璃纖維製成。 民間將龍舟扒過的水稱為「大吉水」,有吉祥之意。龍舟所承載的,既有我國悠久的傳統文化,也有人們對安康生活的期盼,更有團隊同心奮進的拚搏精神。無論有沒有「落場」扒龍舟,我都鼓勵大家多了解端午節背後的意義,認識龍舟所蘊含的文化歷史。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5-05-30 連結: 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1928127843112456192.html?fbclid=IwY2xjawKl6XVleHRuA2FlbQIxMABicmlkETFwVmJ6RElsV1FJa3lhNnlYAR5MUClBYJP8JMHqaKPSe5zgqOyI5dKu7ps43gu-0_Dfcim0jZTyO_V0FppTsg_aem_8RZL-8XamLBF-9x6Va0mZg

  • 回應2025年2月至4月的最新失業率

    政府統計處於5月20日公布2025年2月至4月的最新失業率,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及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周小松表示,近期失業率走勢呈反覆上升趨勢,最新失業率升至3.4%水平,而失業人數也較上期增加約6,600人,失業大軍人數達到12.94萬,雙雙創自2023年以來的新高,情況值得關注。 林振昇指出,從個別行業數據分析,部分行業失業率增幅明顯,包括建造業失業率今期大增0.7%,上升至5.7%;住宿服務業則上升0.6%至3.7%;而餐飲業亦上升0.4%至5.7%。他預期,面對市民及旅客消費模式改變的影響下,餐飲和旅遊相關行業經營仍然面對不少挑戰,而近期更有至少兩間連鎖食肆倒閉,業界都憂慮結業潮將至,失業率短期可能會繼續上升。至於建造業方面,近年私人工程量大幅縮減,不少從事建造地盤的工友都反映就業機會變少;而受樓市不景氣和裝修黑工等問題加劇影響下,樓宇單位維修工作機會同樣大減。上述情況也反映在失業率數字上,建造業「樓房裝飾、修葺及保養」類別失業率較上期大升1.3%至7.9%;而「地基及上蓋工程」亦上升0.6%至5.2%。他預計建造業失業率在短期內未必有大幅改善,甚至有機會繼續惡化。 周小松指,今期失業率升幅明顯的行業,特別是餐飲業和建造業近年輸入大量外勞來港,前者沿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已輸入超過2.4萬人,而後者透過建造業輸入外勞計劃已批出逾9,000個外勞配額。他認為,一邊有大量外勞湧入,而另一邊愈來愈多本地人失業,情況令人擔憂。他又指,近期留意到,有部分不良僱主在聘用外勞後,隨即解僱本地僱員的情況,加劇本地人失業情況的問題外,實際上,這些行業經營前景未見明朗,行業就業機會可能進一步縮減。為保障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和確保優先就業的原則,應至少針對失業率較高及增幅明顯的行業,逐步減少輸入外勞,甚至應考慮暫停輸入。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 回應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報告

    申訴專員公署於4月16日發表就政府對建造業職業安全及健康的監管的主動調查報告(下稱報告),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及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周小松對報告內容表示驚訝,調查揭示政府過去針對建造業職安健相關的監管和執行工作存在多項不足,甚至出現嚴重錯漏,情況實在難以接受。不過,他們補充指,肯定現屆政府在改善和提升建造業的職安健作出的努力,包括早前修訂職安健相關法例,大幅提升罰則、修訂多份工作安全守則及加強規管工務工程認可名冊中安全表現較差的承建商等,故期望當局能夠全面檢視報告提出並尚未改之處,盡快落實各補救和優化措施。 林振昇表示,關注屋宇署多年來竟然一直遺留勞工處轉介的個案,以致未能及時審視是否需要向違反職安健的承建商進行紀律處分。在2011年至2021年的10年間,屋宇署只曾就一宗個案向承建商採取處分,反映機制根本形同虛設。更有甚者,該唯一的紀律處分個案,也因多處延誤而拖足六年才處理完成。縱使屋宇署現時已重新跟進被遺漏的個案,並為設立處理個案的時間指標,但相隔多年再追究還有多大意義,似乎也是一大疑問。展望將來,他希望屋宇署汲取教訓,善用與勞工處的通報機制,嚴肅處理所有須跟進的紀律處分個案;另外,發展局去年底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當中包括多項優化註冊承建商的紀律處分制度,他期望當局能加快修例進程,以提早在今年內提交條例草案為目標。 另外,林振昇指出,報告發現儘管工務工程投標者在工地安全表現的評分較低,甚至是所有投標者中的表現最差,只要其他評分項目如技術或價格等因素佔優,同樣能夠成功中標,這反映安全評分的重要性未被足夠重視。他希望發展局持續檢視和優化工務工程標書的評審要求,包括提高工地安全表現的評分佔比,令承建商有更大誘因做好工地安全,提升行業的職安健。 周小松則指出,報告揭露有負責檢查涉及高風險作業的裝置的「合資格人士」,未有妥善檢查的機械或裝置就簽署安全證明,更在實地視察個程中發現有未搭建好棚架已簽好「棚紙」的離譜情況。有關做法完全漠視前線工友及公眾安全,而勞工處必須考慮加設抽查制度,巡查執法期間檢視「合資格人士」的檢查記錄,若發現違法行為要嚴厲執法,並考慮建立電子平台供「合資格人士」上傳檢查記錄和表格,以便處方巡查和杜絕安全證明造假的惡劣情況。 周小松亦關注,勞工處被揭未有就多次被投訴和獲發「敦促改善通知書」的地盤進行全面和深入巡查。這些地盤明顯有較高的職安風險,可能在安全管理文化或意識出現缺欠,若處方沒有足夠的跟進執法行動提升阻嚇力,恐怕難以推動職安水平的提升,甚或會變本加厲。此外,勞工處對註冊安全審核員的監管不足,大多數情況下只透過審視安全審核報告,來評估安全審核員是否盡職履責,卻鮮有親身視察安全審核員進行審核的過程。處方在2018年至2023年期間,每年平均接獲3,253份報告,但同期累計只視察過4次,即抽查比例只有0.02%,實在難言理想。他期望當局加強抽查,確保安全審核員嚴格執行職務及監察表現,並在需要改善的地方及時給予指導。 周小松表示,認同報告建議政府須繼續跟進小型建築工程法定呈報的修例工作。他指出,過去不少建造業致命意外來自小型建築工程,勞工處曾在2021年建議優化《建築地盤(安全)規例》下的呈報機制,建議將涉及較高風險的小型工程如「吊棚」工程納入強制呈報範圍及縮短呈報的期限,以便勞工處執法和巡查。至今,事隔四年後修例仍未見明顯進展,他促請當局盡快修例優化呈報機制早日落實,加強保障工人和工地安全。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 【人力事務委員會】促改善職安相關個案的處理程序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於2025年5月26日召開會議,討論2024年職安健狀況,以及政府就申訴專員公署(公署)早前公布對建造業職安健監管的主動調查報告(報告)的跟進工作。周小松議員在會上先肯定勞工處為改善職安健狀況所付出的努力,指去年的工作致命個案和工業意外數字,整體均較2023年的下減少。同時樂見勞工處接納他的有關建議,成立了特遣小組以加強對建築地盤的巡查執法,希望職安健水平能持續提升。 報告提到屋宇署遺漏跟進勞工處轉介的個案,公署只是隨機抽查屋宇署9宗由勞工處於2012年至2014年期間轉介的個案,都發現屋宇署未有作適當跟進,而屋宇署表示已加快處理由2015年至2023年的個案。周小松議員關注屋宇署處理2015年至2023年個案的具體進度,有否制訂時間表,而2015年之前的個案的跟進情況為何。他亦留意到,屋宇署與房委會於2002年設立了個案轉介機制,他希望當局說明這機制的執行情況。 屋宇署也因應公署建議,制定了處理個案的時間指標,例如屋宇署收到勞工處每月的定罪個案摘要表,一個月內篩選出與建築工程和註冊承建商有關的地盤死亡事故個案並跟進;如律政司確定有足夠法律依據,屋宇署兩個月內將個案轉介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展開紀律處分程序。周小松議員認為處理時間仍有可壓縮的空間,期望當局可加快相關流程。 此外,特區政府在2021年曾建議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要求一些較高風險的小型工程須在開工前呈報,以便勞工處巡查。但我留意到當局在今次會議文件表示:「勞工處亦正研究優化法定建築工程的呈報機制,並評估在現有資源下落實的可行性」,關注當局目前對於修訂上述規例的取態為何。 屋宇署助理署長/機構事務潘玉龍表示,現時「集中火力」處理2015年至2023年的個案,而截至今年5月13日,已就22宗個案轉介至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展開紀律研訊,而2015年之前的個案,署方再與律政司研究是否須要跟進。署方現時亦已做了些精簡程序的工作,例如如果有個案相類似或涉及同一承建商,都交由同一紀律委員會處理。而就署方與房委會的轉介機制,其成效會再作檢討。 至於處理個案的時間指標,潘助理署長指收到勞工處的定罪個案摘要表後,須要花工夫篩選個案,一個月的時間已比較「進取」;而紀律處分程序涉及擬定控罪書,需時與律政司商討內容,因此兩個月的時間已是差不多。 關於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馮浩賢強調,從來沒有排除修例,但認為循序漸進較為穩妥。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溫治平補充指,透過物管方面都收到不少工程申報,處方亦根據這些資料作針對性巡查執法。

  • 【《2025年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2025年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條文

    立法會《2025年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於2025年5月19日召開會議,審議條例草案條文。周小松議員在會上就工會處理資助、備存紀錄等方面表達關注。 條例草案建議,如果境外勢力向工會提供資助或捐贈,而工會事前不知情,則工會須要在知悉後14日內,向職工會登記局(登記局)局長提出申請。如果局長拒絕申請,工會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將資助或捐贈退回。周小松議員關注,假如境外勢力擅自向工會帳戶捐款,而工會在向登記局局長申請後遭拒,可是工會又無法將錢退回對方,那相關款項應如何處理?是否需要一直讓款項留在工會帳戶凍結「長擺」,抑或可以將款項交給政府處置。 至於備存紀錄方面,條例草案建議規定工會備存指明紀錄的責任,並設相應罰則。周小松議員關注萬一工會因火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紀錄損失或被銷毀,是否會被視為未遵守規定而違規?另外,他建議當局參照《水務設施規例》、《食物安全條例》等與保存紀錄相關的條文,加入有關合理辯解的條文。 此外,條例草案建議登記局局長或授權人員,有權進入工會或其分會的非住宅處所。周小松議員關注當局如何界定「非住宅處所」,因為草案條文內亦未有明文定義。假設有工會以工廈單位作為註冊地址,單位實際是劏房居住用途,佔用人雖然可能違反地契條例,但他是否可以單位是住宅處所為理由,阻止登記局人員進入處所巡查?他建議為減少爭議,當局應釋義中加入「非住宅處所」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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