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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務委員會】關注網約車運力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於2026年5月12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政府就網約車服務的擬議規管細節。周小松議員在會上指出,市民期望政府規管網約車服務後,能夠有效改善點對點交通服務的出行體驗。要做到這一點,第一要準確評估需求,第二要確保發牌後有足夠的運力。他亦留意到政府訂立了一些技術細節,例如運輸署署長會透過合適的方法來分配車輛許可證配額,而每個許可證都有最低營運要求,相信這些安排均有助保障運力。 周小松議員表示,目前部分司機已具備透過網約平台接單工作的經驗,關注當局在分配車輛許可證時,會否考慮這些司機過往的工作時數及表現,作為分配標準之一。他也留意到,運輸署透過顧問公司所做的需求評估結果顯示,每日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乘客量約為88萬人次,當中網約車和的士分別佔約22%和78%。關注相關數據是否已涵蓋網約車規管合法化後可能上升的預計需求量。 此外,政府表示會動態評估並適時調整車輛許可證數量,周小松議員認為可從兩方面著手,一方面是政府定期檢討發牌數量,另一方面是透過續牌安排去清理「雪藏牌」。這兩方面工作均涉及檢討頻率,如果首次發牌的有效期都是五年,那麼等到五年後才檢視是否滿足續牌要求,可能並不合適。他建議當局考慮將首次發牌的有效期設定得短一些,若車輛未能達到最低營運要求,便可提早取消牌照。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附屬法例會訂明分配網約車許可證的有關方法,包括抽籤,以及按運輸署署長指明的準則揀選,而抽籤時可優先考慮指定類別的人士或車輛。局長也認同網約車合規後可能出現需求增長,所以現在要精準考慮配額數量,而日後有空間去逐步調整,同時作為數據監察的重要依據。至於動態調整機制,局長表示為充分利用資源,會要求獲得許可證的網約車輛滿足每月的最低車程數量。即使許可證的有效期是五年,也會每年進行檢視,若一年後未能達標,局方會取回該車輛的許可證。
- 【香港仔】|共謀五年規劃 共享發展成果
周小松 |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 特區政府正制定香港首份五年規劃,以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行政長官李家超去年底赴京向國家主席習近平述職時,習主席指出香港要主動對接「十五五」規劃,扎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當今世界形勢變亂交織,幸好香港有祖國的強大後盾,國家經濟保持穩健增長,只要我們把握好「十五五」機遇,以自身所長貢獻國家所需,主動謀求發展突破,自然有足夠底氣和實力以應對任何挑戰。 「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並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特區政府也着眼投資未來,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一系列舉措以優化本港產業及經濟布局。我有信心,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香港把握好發展機遇,能夠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本港去年全年整體經濟增幅為3.5%,連續三年上升,打工仔女亦分享到發展紅利──去年全職僱員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按年上升4.2%。我認為,薪酬待遇方面的改善固然重要,而確保打工仔女可安全且安心地工作同樣重要。建議特區政府持續着力,推動「安全智慧工地」系統廣泛應用,例如勞工處在修訂各項職安健守則時,加入更多科技應用要求。同時可規定3,000萬元以上工程,強制採用更多智慧安全措施,善用科技保障工友安全。 隨着AI等創新科技迅速發展,特區政府亦有必要支援勞工提升競爭力。譬如僱員再培訓局升格為「技能提升局」後,要繼續秉持協助僱員應付經濟結構轉型、協助基層勞工重返就業市場的初心,支援工友掌握AI應用等新技能,實現升級轉型,繼續在職場發光發亮。 特首向習主席述職時表示,經濟增長是改善民生的基礎。我期望特區政府虛心廣納社會各界意見,問計於民,制定好首份五年規劃,推動社會經濟民生發展,讓廣大勞工得享發展成果,生活更有獲得感和幸福感。 【周昇詞】專欄 原文刊於:香港《香港仔》 刊登日期:2026-05-08 連結:https://www.lionrockdaily.com/epaper/view/newsDetail/2052428499771330560.html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關注駐吉隆坡經貿辦的人手配置
香港駐吉隆坡經濟貿易辦事處於去年成立,特區政府現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以掌管駐吉隆坡經貿辦。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4月29日在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對駐吉隆坡經貿辦的設立表示支持。指東盟是香港第二大貨物貿易伙伴和第三大服務貿易伙伴,而馬來西亞是東盟成員國中香港的第三大貨物貿易伙伴,駐吉隆坡經貿辦需要配置足夠的人手以深化本港在東盟及周邊亞洲國家的經貿推廣工作。 周小松議員表示涉及馬來西亞的相關工作此前是由駐雅加達經貿辦負責,駐雅加達經貿辦現有14個編制,相信其中有相當部分的人員對於有關馬來西亞的工作較為熟悉。他關注當局會否考慮將這部分的人手調至駐吉隆坡經貿辦,而不必另行聘請人手。 周小松議員也留意到,駐雅加達經貿辦自2016年設立至今,一直維持14個編制。鑑於特區政府調整了駐東盟國家的經貿辦覆蓋範圍,特別是將體量較大的馬來西亞從駐雅加達經貿辦的範圍中劃出,他關注駐雅加達經貿辦的人手編制是否有進一步精簡的空間。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表示,東盟秘書處設於雅加達,而駐雅加達經貿辦負責與東盟聯繫,其工作量相當大。各個經貿辦負責對接不同的經濟體,工作量並沒有減少。在現時國際經貿環境比較不穩定的情況下,香港須要持續提升競爭力,不斷擴闊經貿「朋友圈」。特區政府各政策局在國際聯繫方面的工作量也有所加重,而經貿辦須服務不同政策局去推行相關工作,因此較難削減人手。但強調會用審慎的態度持續檢視資源運用,盡量精簡人手並利用科技,以期令資源用得其所。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關注地政督察職系人手配置
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未來數年將是北都建設的高峰期。為確保北都產業發展、招商引資以及土地行政等多個範疇有足夠首長級人員支核,發展局及其轄下部門於2026年4月29日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提交人員重行調配及有時限職位延長申請,周小松議員在會議上提出以下關注: 1️⃣ 為配合「加快北都發展專屬法例」訂立以及香港五年規劃的編制,發展局需較具經驗的政務官領導北都辦,故提出將副秘書長 (規劃及地政1) (屬D4級政務官)重行調派至北都辦,職級相當於北都辦副主任。現時出任北都辦副主任的D3級政務官則接替該名副秘書長在規劃地政科的原有工作。周小松議員指出,副秘書長 (規劃及地政1)原有工作在交由D3級政務官負責後,其工作量和複雜程度並沒有減少,若一些屬於D4級的職責需交由D3級人員執掌,常任秘書長變相需花額外時間作出督導和支援,有關人力資源運用安排在長遠而言未必理想。他詢問當局有何準則釐定D3及D4級政務官的工作。 2️⃣ 政府在未來五年須收回680公頃的私人土地,以便推進古洞北、洪水橋等主要項目的建設。就此,地政總署提出保留一個總產業測量師職位,亦繼續督導新發展區的收回及清理土地工作。除了首長級人員的領導,工地巡察、交收,以及土地清拆及補償的落地工作實質由地政督察執行。據工會及前線人員向周小松議員反映,儘管他們面對龐大的工作量,惟編制和實額人手縮減的幅度卻沒有因此而減少。他向當局詢問如何確保職系的人手配置跟得上工作量的增長。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 (規劃及地政)何佩玲答覆,為確保北都辦及規劃地政科首長級人員的職責分工毋須作大規模的重新調配,局方提出的D3及D4級政務官「對調方案」屬較可取的選擇,並預計在2028年就上述安排進行檢討。 關於地政督察職系的人手配置,地政總署副署長(專業事務)趙莉莉表示,因應公務員精簡編制的整體方針,前線人手的縮減無可避免,署方現時透過減省工作流程、委聘外判服務承辦商以及善用科技三方面的措施,提升前線人員的工作效率,例如外判的社工和測量師團隊會分別支援收地賠償的解說及土地計價的工作。我補充,將公務員的原有職責交由外判處理同樣需要動用公帑,所花費的資源甚至較動用公務員還要高,當局在作出外判決定應當審慎。
-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關注公務員的動員方式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於2026年4月28日召開會議,討論公務員義工服務等事宜。周小松議員在會上表示,據了解政府支援受宏福苑火災影響的居民時,有採用「全政府動員」機制,而當局亦有動員公務員做義工去支援居民。此外,他也了解到政府有時會動員公務員加班服務。他要求政府說明上述三種動員方式之間的區別,分別是在甚麼情況下去作出相應的動員,是根據工作性質還是其他方面的考慮。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全政府動員」機制通常在發生特大事件時啟動,被動員的部門未必與事件有直接關係,相關工作也不需要非常專門的知識,但當局需要大量人手時便會啟用此機制。公務員義工服務是部門本身有時看到一些社會需求,因而呼籲同事在工餘時間提供義工服務,這些服務大部分並不需要特別的技能,風險程度亦較低。至於加班工作,通常屬部門自身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涉及跨部門。例如有突發或緊急任務時,部門就需要請同事加班處理。 局長補充指,過往有意見認為,若需要動用大量人手工作,可以公務員做義工的方式處理,而非採取動員機制。實際上,在一些大型行動,政府對於同事怎樣做是有一定要求的,也會有清晰的指示。同事是以政府人員的身份跟從指示來進行工作,而非以義工身份參與。因此在此類情況下,局方認為採用動員機制比較適合。
-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冀部門首長責任制推動健全組織文化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於2026年4月28日召開會議,討論部門首長責任制,周小松議員在會上表達以下關注: 1️⃣自政府公布責任制詳情以來,社會主要關注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所涵蓋的範圍。事實上,政府若需要動用「第二級調查」,相信嚴重事故已經發生,這並非大眾所樂見。如行政長官去年闡述責任制理念時強調,責任制著重「醫治」,更重「預防」。若部門擁有健全的工作流程和人事管理體系,自然能做好自身工作,減少出現系統性失誤的機會。周小松議員要求當局說明責任制如何推動部門首長建立良好的組織文化,繼而達到「強身健體」的效果。 2️⃣由於部門首長工作繁重,他們會透過權力轉授機制讓下層人員執行監管、督導等責任。在轉授機制下,部門首長看似已履行了建立制度的責任,一旦發生重大問題,部門首長經調查後會否因為與事件沒有直接關係而得以免責?這可能令內部管理制度變相成為部門首長的避責的「防火牆」。周小松議員關注當局如何確保部門首長在此類情況下仍須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回覆指,政府已經向部門首長提供指引,協助並責成其做好領導工作,日後將為部門首長及副首長等高層人員提供培訓,內容包括如何在部門建立督導機制,加強執行能力。關於權力轉授的機制,局長表示,部門首長若不轉授任何權力,也是某種程度上的低效和失職,惟轉授權力之後,部門首長有責任做好監察,並以有效的方法核證權力轉授之後的工作成效。
- 【交通事務委員會】關注新型集體運輸系統的服務及專營權事宜
政府建議引入一套技術中立、通用且標準化的規管框架,以批予、處理及規管新型集體運輸系統的專營權。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4月27日出席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新型集體運輸系統的服務及專營權事宜表達關注。 就新型集體運輸系統的服務質素,周小松議員尤其關注安全方面的監管問題。現時港鐵若出現安全事故,機電工程署會責成港鐵就此撰寫報告。由於港鐵在本港營運多年,加上政府持有其一定股權,相信市民對於港鐵所進行的安全調查都會比較安心和信任。然而日後新型集體運輸系統的專營公司有機會是外地來的新營辦商,他關注政府會否考慮保留更多監管權力,以讓市民安心。 周小松議員也關注「鐵路加物業」的發展模式,指新型集體運輸系統與現時本港鐵路不盡相同。鐵路的物業收入可以隨開發進度持續增加,但新型集體運輸系統的路線可能只有少數車站,假設給予20年專營權,可能營辦商在首十年已完成所有相關物業的開發。他關注如果營辦商在此情況下選擇退場,到時需要重新招標,而當中可能涉及很多專利技術,那政府會如何透過專營權協議以保證做到平穩接管。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強調,關注新型集體運輸系統安全,尤其是涉及事故調查、通報等方面。相關法例會賦權政府任命督察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跟進,當然政府會規定專營公司就須事故及意外作通報。政府也會要求專營公司採取行動以確保日後營運安全,並制定維修保養程序。當局也會訂明危害系統安全的行為會構成罪行。 專營權方面,局長表示公開招標時採用雙信封制邀請投標者提交標書(一個包括技術建議,另一個包括財務建議書),如果在專營權期間,專營公司在營運表現、物業發展或者財務方面出現問題,協議中會要求專營公司向政府提供保證金擔保或母公司擔保,或將建造資金投入第三方設立的託管賬戶。若新型集體運輸系統出現相關問題,政府會考慮接管或交由其他營辦商繼續營運。
- 【交通事務委員會】冀加快民生工程落實進度
政府計劃於葵涌荔景山路至麗祖路與建升降機及行人通道系統,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4月27日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對這項工程表示支持,認為能夠造福居民。 周小松議員也留意到政府早在2009年已提出上述工程計劃,但之後一直未能落實。來到現在,若工程順利獲批撥款進行,預計也要到2029年才能完成。這樣一個規模不算大的工程,前後需時約20年完成,情況實在並不理想。據了解,當中延誤原因與當時一幅私人斜坡的修葺令有關。他關注日後若有其他民生工程遇到涉及私人斜坡或設施的相關障礙,政府有否創新的方法可以加快落實進度。 此外,上述工程項目將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建造升降機塔及有蓋高架行人道,周小松議員關注相關建造安排,會否涉及大規模封路,而封路頻率和時間為何,會否影響當區交通等。 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1黃珮玟表示,由於涉及的斜坡接近工程進行的地方,在顧及安全的前提下,工程必須待斜坡的修葺完成後開展。副秘書長也表示明白有改善空間,未來會盡量同步處理可行的程序,也會加強與當區持份者溝通,讓大家知道工程進展。而工程進行期間會維持現有交通路線,若有涉及封路的工程,會在夜晚或非繁忙時間進行,盡量減少對居民的影響。
- 【人力事務委員會】2025年處理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的情況
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4月27日出席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2025年處理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申請的情況,主要提出以下兩方面的關注: 首先,根據當局早前回覆質詢的數據顯示,破欠基金在2024年及2025年所有獲批個案都能在8星期內發放特惠款項,其中在2024年更有約95%個案可於4星期內完成。周小松議員在會上提問,冀釐清有關數據的計算方式,到底以接獲申請當日起計,還是以收齊所需文件後起計。由於申請破欠的工友可能先經歷公司拖糧,再正式結業或清盤,再向破欠基金辦事處提出申請,前後歷時可能已超過三個月。因此,他建議當局可考慮針對不涉爭議性的欠薪個案,進一步縮短處理時間,並訂立例如「4星期內發放特惠款項」的KPI,讓受影響的工友盡快收到特惠金。 此外,關於防止破欠基金遭濫用的問題,鑑於破欠基金近年接獲的申請數目持續上升,而隨着推行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擬結業企業在遣散員工方面的開支有機會增加,或導致部分不良僱主對破欠基金「動壞心思」,因此周小松議員建議勞工處應密切留意及查找可疑個案。此外,他詢問局方指會留意公司是否涉嫌非法轉移資產、盜竊公款、藉欺騙手段逃避債務等情況;而他記得20年前曾有「堅壁行動」,當時透過聘請經驗豐富的退休警察並授予一定權力,得以更有效處理經濟犯罪相關個案。他關注勞工處同事是否有足夠能力及權力,去判斷及跟進這類個案。 勞工處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何錦標回應指,目前破欠基金下的兩項KPI均以收到申請開始計算,而其中「簡單直接的申請」主要僅涉及欠薪,因此約有六成個案可於兩個月內完成處理;至於「沒有爭議及經確立的申請」,則約有七成可以在四個月內完成處理。何副處長補充,當局曾考慮將個案拆分為不同項目並優先處理欠薪部分,但擔心分開處理可能反而延長整體時間,因此暫時未有明確方案,但會繼續檢視申請流程,探討能否進一步縮短處理時間。 針對防止濫用破欠基金,何副處長表示,勞工處會密切留意涉事企業在結業時的情況,若懷疑涉及非法轉移公司資產,會透過跨部門專責小組的平台,交由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和調查;至於涉嫌違反《僱傭條例》的個案,勞工處仍會聘用退休警務處人員協助相關工作。
- 【人力事務委員會】促加強對違反輸入勞工規定的罰則
政府於2023年推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計劃設有行政制裁,若僱主違反相關輸入勞工規定,當局可拒絕處理其隨後提交的申請,禁制期可達兩年。周小松議員於2026年4月27日出席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促請當局加強對違反輸入外勞規定的罰則,提升阻嚇力。 根據政府資料,因違反「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規定/違反勞工或入境法例被行政制裁的個案數目,2024年有兩宗,去年大增至22宗,而今年第一季已經有11宗。周小松議員認為現時勞工處對違規僱主懲處的阻嚇力有限,不排除有僱主可能會「博下懵」,能通過的就照輸入勞工,否則大不了不能輸入。除了收到投訴,他關注勞工處會否作主動調查,並提高處理投訴的效率。同時建議當局加強對違反輸入外勞規定的罰則,尤其是涉及虛假陳述的個案。 周小松議員也留意到,勞工督察去年針對違例風險較高的工作場所(例如較多欠薪情況的行業和低收入行業)進行18次全港性特別執法行動。他指建造業較普遍存在欠薪/拖糧的情況,據了解有些地盤判頭會要求工友簽署關於沒有欠薪的確認書。他關注勞工處若在巡查見到這類協議,是否就直接視為沒有欠薪,會否主動向工友深入了解情況,以切實解決欠薪問題。 勞工處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何錦標強調,政府就「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行政制裁加強了力度,也高度重視投訴個案。副處長指涉及行政制裁的個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僱主因違反勞工法例或入境法例而被定罪,另一類是僱員投訴僱主輸入勞工之後解僱本地僱員或在本地招聘期間未符合規定。副處長又指「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屬行政計劃,設有行政規定,因此以行政制裁作為懲處是較平衡的安排。同時強調正對計劃進行檢討,包括相關懲處、如何確保僱主遵守規定等方面。 至於勞工督察巡查方面,副處長指每次巡查均屬突擊安排,而就每個巡查都會抽樣,面見僱員。當局會在僱主不在場的情況下,與工友面對面深入了解情況,包括工資及其他僱傭權益的發放,如發現違規會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