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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促進職業安全及健康小組委員會】跟進建造業職安健的政策措施和工作
周小松議員於7月6日出席研究促進職業安全及健康小組委員會會議,跟進建造業職安健的政策措施和工作。他指出,2026年建造業的工業意外頻發,據他個人統計,已錄得多達14宗致命意外,情況令人擔憂與痛心。就此,他提出四項問題: 1. 文件總結多項關鍵措施,包括建築安全設計、避免價低者得的投標制度、及合理工期的制定。周小松議員認為這些措施對政府工程相當有效,但在私人工程方面,政府可以做得更多。就此,政府是否有考慮透過立法,強制達一定規模的私人工程需要實行建築安全設計。 2. 政府於2023年11月在評審機制引入了一個評分項目,就安全紀錄良好的承建商的標書給予額外的技術評分;反之,若承建商涉及嚴重事故,不論事故發生於工務工程工地與否,其技術評分均會被扣減。周小松議員請政府解說相關機制,加減分在多大程度上能影響中標機會。 3. 2021年政府希望將一些工程呈報機制做檢討,現時很多工程在開工後才作呈報,而工期少於六星期或人數少於十人的小型工程更無需呈報。周小松議員關注相關檢討工作的進展。 4. 過往嚴重的工業意外,不少與吊運作業有關。周小松議員關注政府在
7月8日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關注港鐵的服務表現及惡劣天氣應對措施
周小松議員於7月3日出席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討論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服務表現及惡劣天氣應對措施。他表示,港鐵在安全性和準時程度方面長期保持出色表現,值得讚賞,但他亦期望港鐵能秉持「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服務精神。此外,他提出三點問題: 1. 文件提到,去年共有133宗延誤8分鐘以上的事故,其中31分鐘以上的事故共11宗,9宗為機件故障。周小松議員跟進在133宗事故中機件故障的數目為何; 2. 近年港鐵廣泛應用新科技以實現「預測性維修」。周小松議員關注相關技術的應用成果,及會否設立相應的KPI以降低機件故障事故;此外,在引入技術後,有否削減核心維修保養團隊的人手,以及有否為員工提供足夠的新科技培訓; 3. 周小松議員指出,在面臨極端天氣例如懸掛8號風球時,港鐵是市民回家主要且安全的交通工具選擇。而當從9號、10號風球下調至8號時,亦會有港鐵員工負責清理露天路軌。就此,他關注港鐵為相關員工提供的上下班交通安排及安全保障措施。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客運服務總監鄺永銓答覆,2025年超過185萬班重鐵列車裡,133宗超過8分鐘延誤的事故已經
7月8日


【與實施建築地盤全面禁煙有關的3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關注實施地盤全面禁煙的界定範圍事宜
周小松議員於6月16日出席與實施建築地盤全面禁煙有關的3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就實施地盤全面禁煙的界定範圍事宜提出兩項問題或意見: 根據政府最新書面回覆的(b)(i),政府指出承建商須界定地盤範圍,並作為禁煙規定所採取之合理步驟。就此,周小松議員關注承建商要如何清楚界定其地盤範圍。《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59I章第2條指明,建築地盤指正進行建築工程的地方,以及緊接該地方而用以貯存用於或擬用於建築工程的物料或工業裝置的附近範圍。他表示其中「附近範圍」的表述並不清晰,建議政府作更明確的定義。 此外,周小松議員關注若承建商錯誤界定地盤範圍,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以及市民因承建商界定失誤或缺乏清晰指示,誤入禁煙範圍吸煙而被罰款,能否以地盤承建商疏忽作為合理抗辯理由?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答覆,承建商在籌劃地盤的工序時,須將所需範圍清楚列明於呈交的地盤範圍圖則上,地盤的職安健及其施工相關規定均以此範圍為管理疆界。他續指,若市民誤入禁煙區,相關狀況不限於在地盤禁煙的措施,被告人一定可以有合理的抗辯機會。
6月18日


【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跟進規管網約車服務的發牌對象及平台規管事宜
周小松議員於6月10日出席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跟進規管網約車服務的發牌對象和平台規管事宜,並提出兩項問題: 1. 周小松議員指出若能推薦及揀選現職或之前服務質素良好的司機,既能滿足市民需要,亦有助確保網約車具備基本運力。就此,他跟進運輸署開放申請網約車牌照時,會否容許司機申報過往的網約車工作經驗,以供政府參考; 2. 周小松議員關注政府是否有準備預案或對策,以應對平台公司可能運用高科技算法影響市場情況。例如,平台公司可能會透過算法,在首日營運時,刻意減慢派單速度,造成在政府規管後,市民的出行體驗下降,從而迫使政府發放更多網約車牌照。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答覆,政府無從論證相關申報,及給過去從事過的優先考慮,與政府原則背道而馳。她續指,如果個別演算方法造就派車時出現無論收費或等候時間偏離了需求及供應。政府可透過多於一個平台選擇,讓市民對不同平台的體驗有比對,政府自然有多方面數據作出論證及作參考,以支撐下一步調整工作。
6月10日


【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跟進網約車續牌的最低營運要求
周小松議員於6月10日出席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跟進網約車續牌的最低營運要求,並提出2項問題: 1. 根據政府對日後網約車運力的假設,若有1萬輛網約車,每名司機平均每日需營運約6小時、完成12個行程,才能讓乘客的乘車體驗與現時大致不變,且大部分網約車司機仍會以兼職模式營運。周小松議員反映相關假設的門檻相當高,以兼職司機為例,在完成正職後再駕駛6小時網約車,較難實現。就此,他詢問政府就日後每年網約車續牌的最低營運要求為何? 2. 對於司機因特殊情況而較長時間無法駕駛網約車,例如遭遇交通意外,車輛需送廠維修或司機受傷數月,政府是否有機制在續領車輛許可證時給予特別考慮?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答覆,關於車主平均服務的行程數目下限,附屬法例中已表明續牌的條件,會檢視整年的程數。目前參考平台意見,拉勻計算後平均每日可能需數程。她續指,一些車主因突發的原因未能達到最低的程數要求,在處理續牌時可容讓其提出一些理由,並配對檢視平台提供的數據,通過參考和比對從而酌情處理。 就局長答覆,周小松議員補充跟進若每日假設至少6程,仍需駕
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