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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關注公務員薪酬調整事宜
周小松議員於6月16日出席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向局方轉達公務員工會團體對薪酬調整的意見,指他們對2%的加薪幅度感到失望。 周小松議員指出,過去六年間,公務員曾3次凍薪、2次加薪幅度低於薪酬趨勢淨指標。尤其去年政府未有進行薪酬趨勢調查便宣布凍薪,公務員團體並沒有很大意見,反映他們願意與政府和市民共度時艱。然而,為何今年能夠加薪,反而引發更大反響?他認為局方需要認真思考。 今年影響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六大因素普遍優於往年,令公務員期望隨之上升。此外,公務員既要應對編制縮減,又要開拓多項新服務,廣大公務員的工作變得更加辛苦。2%的加幅亦難以抵消因去年凍薪導致兩年通脹疊加的影響,相信對基層公務員的生活會構成一定壓力。 周小松議員尊重政府的最終決定,並支持盡快將撥款申請提交財務委員會通過,以落實加薪。他亦期望,來年若整體經濟及政府財政狀況有所改善,政府能考慮上述因素,適當調高加薪幅度。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回應表示,公務員的要求與士氣,以及政府的財政狀況,在更加堅實的時候,均會在那一年六大因素的考慮之中。
6月18日


【與實施建築地盤全面禁煙有關的3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關注實施地盤全面禁煙的界定範圍事宜
周小松議員於6月16日出席與實施建築地盤全面禁煙有關的3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就實施地盤全面禁煙的界定範圍事宜提出兩項問題或意見: 根據政府最新書面回覆的(b)(i),政府指出承建商須界定地盤範圍,並作為禁煙規定所採取之合理步驟。就此,周小松議員關注承建商要如何清楚界定其地盤範圍。《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59I章第2條指明,建築地盤指正進行建築工程的地方,以及緊接該地方而用以貯存用於或擬用於建築工程的物料或工業裝置的附近範圍。他表示其中「附近範圍」的表述並不清晰,建議政府作更明確的定義。 此外,周小松議員關注若承建商錯誤界定地盤範圍,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以及市民因承建商界定失誤或缺乏清晰指示,誤入禁煙範圍吸煙而被罰款,能否以地盤承建商疏忽作為合理抗辯理由?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答覆,承建商在籌劃地盤的工序時,須將所需範圍清楚列明於呈交的地盤範圍圖則上,地盤的職安健及其施工相關規定均以此範圍為管理疆界。他續指,若市民誤入禁煙區,相關狀況不限於在地盤禁煙的措施,被告人一定可以有合理的抗辯機會。
6月18日


【交通事務委員會】關注「港車北上」和「粵車南下」的實施情況
周小松議員於6月15日出席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港車北上」和「粵車南下」議題提出2項問題: 周小松議員向局方了解「粵車南下」實施半年以來,在帶動香港本地經濟及交通違例方面的數據細節。他關注政府會否收集更長時間數據作科學分析,在確認政策成效後可加大步伐推展政策; 周小松議員對廣東省政府公布將「港車北上」政策延長五年表示歡迎,並向局方跟進在該政策上便利市民登記、申請及通關方面的優化成果,特別是針對節假日的塞車問題,有否與內地政府協商解決,以及在通關安排上會否考慮開放其他陸路口岸?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答覆,「粵車南下」的違例案件為個位數。她續指,政府使用「小步快走」來推進政策,今年觀察到過去一段時間整體運作暢順,節假日亦出現超額申請及預約,因此推出「粵車南下」的擴展安排。 至於「港車北上」,陳美寶表示與珠海有持續保持密切溝通去開展疏導。在便利措施方面,考慮到錯峰出行,已推行星期二及星期三無需透過預約皆可出行。
6月16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關注推動香港航運發展的首長級職位安排
周小松議員於6月10日出席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就政府建議把運輸及物流局的1個首長級有時限職位轉為常額職位,以推動香港海運及港口業發展,提出兩方面關注: 周小松議員指出,香港航運中心發展面臨的瓶頸之一,是碼頭處理費長期高企,相比周邊港口,例如深圳、廣州或新加坡,香港的處理費用均較高,亦正是船公司及貨主不願來港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他關注政府設立擬議常額職位後,將如何應對碼頭處理費過高的問題;及 周小松議員期望能促進香港與大灣區及其他內地政府在航運業的協作發展,從而實現良性的互動及競爭。 運輸及物流局常任秘書長丘卓恒答覆,政府願意在香港海運港口發展局者其他場合,與碼頭運營商及船公司深入商討,尋求共贏局面。 他續指,在大灣區協作上主要有兩方面:第一,香港在大灣區的功能定位中,比較錯位突出的是,開拓具有優勢的新市場,例如中南美洲市場;第二,香港近年亦致力開拓國家西部及北部的新市場,如與重慶、成都合作,採用鐵海陸江模式,將貨物運至大灣區的港口再駁船轉運至香港,體現大灣區港口的協作。
6月10日


【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跟進規管網約車服務的發牌對象及平台規管事宜
周小松議員於6月10日出席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跟進規管網約車服務的發牌對象和平台規管事宜,並提出兩項問題: 1. 周小松議員指出若能推薦及揀選現職或之前服務質素良好的司機,既能滿足市民需要,亦有助確保網約車具備基本運力。就此,他跟進運輸署開放申請網約車牌照時,會否容許司機申報過往的網約車工作經驗,以供政府參考; 2. 周小松議員關注政府是否有準備預案或對策,以應對平台公司可能運用高科技算法影響市場情況。例如,平台公司可能會透過算法,在首日營運時,刻意減慢派單速度,造成在政府規管後,市民的出行體驗下降,從而迫使政府發放更多網約車牌照。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答覆,政府無從論證相關申報,及給過去從事過的優先考慮,與政府原則背道而馳。她續指,如果個別演算方法造就派車時出現無論收費或等候時間偏離了需求及供應。政府可透過多於一個平台選擇,讓市民對不同平台的體驗有比對,政府自然有多方面數據作出論證及作參考,以支撐下一步調整工作。
6月10日


【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跟進網約車續牌的最低營運要求
周小松議員於6月10日出席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跟進網約車續牌的最低營運要求,並提出2項問題: 1. 根據政府對日後網約車運力的假設,若有1萬輛網約車,每名司機平均每日需營運約6小時、完成12個行程,才能讓乘客的乘車體驗與現時大致不變,且大部分網約車司機仍會以兼職模式營運。周小松議員反映相關假設的門檻相當高,以兼職司機為例,在完成正職後再駕駛6小時網約車,較難實現。就此,他詢問政府就日後每年網約車續牌的最低營運要求為何? 2. 對於司機因特殊情況而較長時間無法駕駛網約車,例如遭遇交通意外,車輛需送廠維修或司機受傷數月,政府是否有機制在續領車輛許可證時給予特別考慮?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答覆,關於車主平均服務的行程數目下限,附屬法例中已表明續牌的條件,會檢視整年的程數。目前參考平台意見,拉勻計算後平均每日可能需數程。她續指,一些車主因突發的原因未能達到最低的程數要求,在處理續牌時可容讓其提出一些理由,並配對檢視平台提供的數據,通過參考和比對從而酌情處理。 就局長答覆,周小松議員補充跟進若每日假設至少6程,仍需駕
6月10日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小組委員會】跟進落實部門首長責任制相關的事宜
周小松議員於6月8日我出席《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小組委員會會議,跟進落實部門首長責任制相關事宜的3項問題: 1. 「部門首長責任制」包含設立一項新的兩級調查機制處理嚴重問題。其中第一級調查會由相關部門首長或常任秘書長處理嚴重程度較低、屬單一事件,以及主要牽涉負責具體操作的執行人員的問題。第二級調查則會由「敍用委員會」領導的調查小組進行,並以三類「問題」為觸發點,其中之一為「嚴重問題」。就此,周小松議員促請局方進一步解釋「嚴重」的定義,並舉出例子; 2. 第二級調查的另一個觸發點為:有跡象顯示,該問題牽連有關部門的首長或有關政策局的常任秘書長在內。周小松議員關注相關問題是否包含單一事件的失誤; 3. 敍用委員會的每項調查應按照啟動調查的行政長官、司長、副司長或局長所訂的職能範圍進行,並受其約束。職能範圍在調查期間可不時修訂,以涵蓋調查時發現之前未曾預見、而行政長官、司長、副司長或局長希望調查可顧及的新問題。周小松議員促請局方說明在什麼情況下會修訂敍用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答覆,「嚴重問題」指影響重大、受影響人
6月9日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小組委員會】跟進敍用委員會調查職權範圍的事宜
周小松議員於6月8日出席《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規例》小組委員會會議,繼續跟進敍用委員會調查職權範圍的兩項事宜: 1. 若敍用委員會調查小組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新線索或新情況,其會尋求行政長官或司局長來擴大職權範圍,以調查更廣泛或更多人員。周小松議員關注行政長官或者司局長如何主動得知調查的新進展。就此,他建議政府在規例中寫入,調查小組需要將階段性的進展向有關主要官員匯報,以便政府主動研判是否需擴大職權範圍; 2. 若調查小組擅自擴大其職權範圍,周小松議員關注接受調查的公務員可否不作出配合?此外,若調查小組對其職權範圍以外的官員作出調查結論,政府會否視該結論為無效?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答覆,她相信當調查小組發現事件涉及更廣且超出其職權範圍時,為完成調查,小組自然需要進行匯報。她續指,若公務員對調查小組的調查範圍有懷疑,應向上司尋求指示,上司或部門管理層若都有,一定會向有關主要官員反映,主要官員會作出判斷。她還表示,在擬議規例中第4條第(3)款,已經註明調查不得超逾其職能範圍列出的範圍,即調查小組不能在其職權範圍外有其他意見。
6月9日


【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規管網約車服務的附屬法例
周小松議員於6月8日出席與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的4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就網約車服務的規管細節提出3項問題或意見: 1. 在網約車落實規管的同時,應維持市民目前使用服務的體驗。周小松議員關注當局有否進行全面的調研,了解目前平台訂單的候車時間、車程收費等數據,作為基準來客觀評估在全面落實規管後,對市民服務體驗的變化,並按實際情況作出動態調整; 2. 由於首批網約車車輛許可證設1萬個上限,應確保獲發牌的車輛能提供足夠運力以滿足服務需求。周小松議員建議當局可考慮諮詢各網約車平台,讓他們推薦部分加入時間長、服務穩定和態度良好的司機,並預留一定比例的牌照供該等司機申請,相信有助確保網約車具備基本運力;及 3. 假若全面實施網約車規管後,發現市民服務體驗明顯下降,而且運力未能滿足服務需求、車費大幅上升等。當局有否為此情況準備應對方案,例如在短期內多發一定數量的牌照,以確保平台有足夠營運空間,並改善市民出行體驗。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回應稱,因目前網約車並非合法營運,政府沒有法律基礎收集相關數據,待附屬規例通過後,政府會在發牌條件中要求平台提供各項
6月9日
